今天2024年12月21日
早安·米林
消息动态
南伊珞巴民族乡:
南伊乡开展“讲安全 会应急 提升防震减灾意识”科普宣讲活动
为增加辖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升群众科学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近日,南伊乡平安办在辖区开展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羌纳乡:
羌纳乡开展“多元文化共融 民族团结进步 携手共建美好未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浓厚氛围。近日,羌纳乡开展“多元文化共融,民族团结进步,携手共建美好未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受众达100余人。
扎西绕登乡:
检查林区施工点 筑牢安全防线
为强化施工区域森林防火安全,确保森林资源与施工活动和谐共存。近日,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巴桑罗布带领管护站工作人员,深入辖区施工点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工作。
卧龙镇:
卧龙镇举办干部讲堂(第三期)
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干部队伍对食品安全的重视。12月20日,卧龙镇组织召开干部讲堂第三期活动,邀请了镇政法委员泽西担任主讲嘉宾,全镇在家党员干部参加。
丹娘乡:
岁末年初大排查 安全生产消隐患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丹娘乡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全力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米林镇:
以案释法 普法宣传进社区
为切实提升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12月20日,米林中心司法所联合市普法办前往社区开展以“以案释法 普法进社区”为主题的法治专题讲座。
市委组织部
米林市开展驻村领域知识竞赛“大比武”
12月20日,米林市委组织部(驻村办)组织开展驻村领域知识竞赛“大比武”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驻村工作副领队吉律出席并讲话。各乡(镇)工作队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
卫健委:
治理欠薪 让农牧民工“安薪”
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日,米林市卫健委联合市藏医院解决了一起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米林市藏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公司因管理疏忽,未明确工资单价,引发工资争议。经卫健委与米林市藏医院多次约谈协调,双方同意按工资表兑现工资。截至12月19日,16名工人共180000元工资已全部兑现。
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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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关于申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通告
网信米林 2024年12月20日 10:19 西藏
通告
关于申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通告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米林市实际,拟择优选取零售店(点)2家,现通告如下: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
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申请书、安全制度、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证等相关材料;
报名地点:
米林市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洛桑土登,17889289993
申报条件:
(一)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的负责人应依法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其他从业人员也应经过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实行专店销售,店铺应安装监控设备,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有关标准执行,杜绝出现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等违规情况,同时要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二)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且不应大于200平方米,专柜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店,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且经营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禁止在超市、食杂店、居民院内等场所设置零售店(点)和存放点;
(四)零售单位必须从有批发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不得私自从厂家或通过其他渠道进货;
(五)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
(六)经营摊点严禁超面积经营,严禁超储量存放烟花爆竹(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实施);
(七)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截止后,应急管理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申请企业初步选址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最终确定2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特此通告。
米林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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