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一男子酒后滋事,“醉”上加“罪”

民生   2024-11-06 17:18   四川  

俗话说

小酌怡情 大饮伤身

人醉酒后可能会失去理智

做出一些荒唐的事情……

这不

名山区一名男子醉酒后

让自己“醉”上加“罪”

案情回顾

11月4日早上6时许

蒙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

“名山一名男子在某网吧

趁着酒意骚扰网吧工作人员”

接警后

值班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

对该男子进行了控制


经了解

违法嫌疑人许某(男,23岁)

酒后前往名山某网吧

借着酒性随意对网吧工作人员

进行肢体和言语骚扰

并损坏网吧内的财物(显示屏、茶杯等)

扰乱网吧的正常经营秩序

经询问

许某对以上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许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

目前违法嫌疑人许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普法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酒后放纵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

一句“我喝多了”,能免责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劝君

饮酒要适量 酒后莫妄为

来源:名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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