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小酌怡情 大饮伤身
人醉酒后可能会失去理智
做出一些荒唐的事情……
这不
名山区一名男子醉酒后
让自己“醉”上加“罪”
案情回顾
11月4日早上6时许
蒙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
“名山一名男子在某网吧
趁着酒意骚扰网吧工作人员”
接警后
值班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
对该男子进行了控制
经了解
违法嫌疑人许某(男,23岁)
酒后前往名山某网吧
借着酒性随意对网吧工作人员
进行肢体和言语骚扰
并损坏网吧内的财物(显示屏、茶杯等)
扰乱网吧的正常经营秩序
经询问
许某对以上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许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
目前违法嫌疑人许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普法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酒后放纵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
一句“我喝多了”,能免责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劝君
饮酒要适量 酒后莫妄为
来源:名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