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网11月6日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对高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高朋 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1972年7月出生的高朋是辽宁凤城人,曾长期在北京任职。2011年12月,其任北京市丰台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2014年1月,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5年12月后,曾任北京市顺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区长、党组书记,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等职。
2018年4月,高朋开始担任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2023年1月,同时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3年3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北京市政府领导班子中,有三名“70后”副市长,高朋是其中最年轻的,负责城市管理、交通、农业农村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方面工作;分管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乡村振兴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协助分管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北京市地震局、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4月21日消息,高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据悉,他也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北京市落马的首位副部级官员。
10月22日消息,高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高朋理想信念崩塌,背离初心使命,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组织意识淡漠,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观念,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高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高朋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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