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系列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3)

时事   2024-11-25 12:03   北京  

书·法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2020年7月11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这部党内法规,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法律法规之后,“书·法”系列活动将笔端对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以下作品排名不分先后)


作品:政法工作条例第十三条

作者: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律检查组原组长 中国书法家协会维权鉴定工作委员会主任 韩亨林


政法工作条例第十三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



作品:政法工作条例第十四条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 北京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方放


政法工作条例第十四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作品:政法工作条例第十五条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民盟北京市委书画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勇强


政法工作条例第十五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应当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好领导作用。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履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四)研究推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执法司法政策,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六)完成上级党组(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作品:政法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李月贵


政法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增强党组(党委)及其成员政治领导和依法履职本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作品:政法工作条例第十七条

作者:中华诗词学会会员 辽宁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李林


政法工作条例第十七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



作品:政法工作条例第十八条

作者: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 全国公安书法家协会理事 郑度存


政法工作条例第十八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请示以下事项:


(一)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关系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大事项;

  

(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政法工作重大体制改革方案、重大立法建议;

  

(五)拟制定的政法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

  

(六)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宋胜男 罗聪冉 刘旭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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