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哈尔滨医科大学药学院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学位类型、招生学科专业
学习方式、报考类别和招生计划
(一)学位类型和招生学科专业
2025年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学位类型硕士研究生。
1.学术学位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工作能力。招生学科有:100701药物化学、100702药剂学、100703生药学、100704药物分析学、1007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6药理学、1007Z1临床药学。
2.专业学位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招生专业有:药学(1055)。
(二)学习方式
2025年各学科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类别
2025年各学科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和定向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在报考前需经用人单位同意,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四)招生计划
哈尔滨医科大学药学院202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19名左右(含全国统考、单独考试、推荐免试、医学长学制转段生),《哈尔滨医科大学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为全国统考的预计招生计划数。
二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四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所列的各项条件。
(二)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位条件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往届生报名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否则不准考或拟录取资格无效。
(四)前置学历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学历条件”和“学位条件”的同时,各专业相应报考条件详见《2025年哈尔滨医科大学前置毕业专业及学历要求》(附件2)。
三
报 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请考生注意报名截止时间以免错过报名。
(二)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三)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
考 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初试科目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复试
复试安排在初试成绩和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后,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
(三)同等学力加试
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加试两科主干课程,医学门类加试科目范围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卫生统计学,但所选科目不能与本人报考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政策性加分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五)复试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提交《思想品德和学习工作表现鉴定表》进行政审。
除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外,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成绩≥425分)。非普通全日制生源报考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对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具体报考规定者,不予准考或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
体 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
其 他
(一)学费收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000元/年,学制三年。如有变化,我校将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奖助贷补体系(全日制)
哈尔滨医科大学为在校研究生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奖助学金,旨在通过奖学金评定表彰优秀学子、树立人物典型,激励在校学生全面发展、积极进取、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学校规定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三)录取及报到
学校确定拟录取后,预计于当年7-8月份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的新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研究成果归属
学生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哈尔滨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具体以入学后哈尔滨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的规定为准。
(五)我校研究生院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和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研辅导班。
(六)招生咨询
1.哈尔滨医科大学主页:http://www.hrbmu.edu.cn(点击进入“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招生工作”→“硕士招生”)或直接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hrbmu.edu.cn/。
2.咨询电话:0451-86671349;联系人:于老师、李老师
学院咨询电话:0451-86641806;联系人:王老师
3.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4.邮政编码:150081
本简章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药学院研究生科负责解释。
木直中绳 博学载医
撰稿:王东阳
编辑:庚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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