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河发源于凤台县境内,自西向东横贯凤台县、潘集区,经高皇镇汇入淮河,是淮河的一级支流,全长55.65公里, 流域面积488.8平方公里,具有汇流排泄、雨洪调蓄、生态保护等重要作用,其水质事关沿岸80余万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泥河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素有潘集“母亲河”之称,是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并被列为第一批省级重要湿地,总面积约为4万余亩。随着时代的变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泥河湿地公园污染问题分别于2019年、2022年和2023年被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要求整改。
潘集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托“府检联动”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发挥检察力量,积极推动泥河省级湿地公园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守护绿水青山,孕育金山银山。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来看,泥河省级湿地公园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非法围网养殖和违规光伏项目 两个方面。据了解,泥河水面围网养殖由来已久,截至本轮整改前,围网养殖面积7200余亩,涉及9个乡镇、街道148户养殖户,养殖水域主要环保数据超标。湿地公园共有4个光伏项目,占用湿地水面近3400亩。虽然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多年来致力于污染防治,但由于多种原因造成泥河省级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持续遭到破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受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发现污染案件线索后,潘集区检察院党组专题分析研判,主动向区委报告工作思路,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问题解决。区委对检察院工作思路给予充分肯定,并将检察院纳入整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潘集区检察院开展为期7个月的保护“母亲河”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团队,确定专人与区委、区政府工作专班对接,落实“府检联动”工作要求,共召集专题会议8次,参加相关会议20次,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汇报、通报相关工作9 次,现场勘验18次,调取各类证据材料75份,梳理各类案件线索11件,立案6件。(省、市检察院领导现场指导案件办理)
(检察干警对泥河湿地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一体监督,综合履职。泥河污染整改工作,政治性强, 工作难度大。为确保精准监督规范办案,高质效推动问题解 决,潘集区检察院按照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要求,采取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办案方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和市检察院检察长马超群亲赴泥河湿地现场指导办案,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多次到现场参与案件办理。(省、市检察院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指导相关案件办理)
(省、市检察院领导实地查看泥河湿地情况)
府检协同,形成合力。潘集区检察院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和提前介入等方式推动解决公益受损问题。经检察建议仍不能实现公益保护目的的,坚决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专项行动中,潘集区检察院共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件;对涉嫌犯罪的行为,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3件8人,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帮助协调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执法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自觉把“府检联动”融入法治监督体系,以检察力量撬动治理资源整合,最终有效破解“九龙难治水”的管理怪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接受监督,化解矛盾。潘集区检察院坚持在办案中深化 司法公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办案。潘集区检察院邀请区人大调研组就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案件信息10件次,4次约谈涉案企业负责人进行释法说理,有效化解潜在的社会矛盾风险。(区人大调研组对泥河湿地案办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统筹标本兼治 监督成效明显
据初步统计,整改落实工作累计出动人员870余人次,各类机械设备200余台(套),拆除148户7200余亩围网养殖,清理水面及岸线垃圾、污染物6万余吨,拆除违建房屋153间,转运砖块245万块,清理硬化路面6亩,覆土1万余方,拆除光伏面板近27万块,泥河水质及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生态功能逐步恢复。2024年11月,泥河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通过核查验收,并予以销号公示。(推动现场整改情况)
(围网拆除前)
(围网拆除后)
(光伏项目拆除前)
(光伏项目拆除后)
统筹标本兼治,助推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潘集区检 察院树立“固根本、建制度、管长远”的理念,积极推动市、区两级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湿地保护的工作方案》和《潘集区泥河省级湿地公园长效管理制度》、《潘集区泥河省级湿地公园巡护制度》等4项制度,推动成立了泥河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明确了归口管理部门。(推动成立泥河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制定管理制度)
下一步,潘集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 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检察职能,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全面建设美好安徽的系统部署,持之以恒做好泥河生态环境保护“后半篇文章”,通过检察履职,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发展,深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潘集实践。
作者:潘集区检察院
编辑:周庆翔
初审:郑锐 二审:王颖 终审:吴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