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
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交通辅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经南充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充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男性交通辅警20名。
三、用工形式
聘用合同制用工。
四、招聘岗位
勤务岗位。
五、工作地点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直属大队。
六、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0月18日至2006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5.身高170cm及以上;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南充范围内在职辅警和交警支队各直属大队自聘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交警支队各直属大队自聘人员;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曾被司法拘留的;
4.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前往报名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招聘条件等信息,如实填写《南充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的各项内容。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月21日至10月25日(上午9:20-11:40;下午13:20—16:40)。
2.报名地点: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顺庆区马市铺路139号)正大门门卫处,不接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3.报名资料:
(1)《南充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信息表》;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5张(底色为蓝色);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户口簿复印件2张(首页及本人页各1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不需提供《备案表》);
(6)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需工作日到银行办理);
(7)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8)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9)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若考生系南充范围内在职辅警或交警支队各直属大队自聘人员)。
(二)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书面通知为准。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以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通过电话通知为准。
1.笔试。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等。笔试时间为9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2.心理测试。笔试结束后随即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3.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女800米跑、男1000米跑)。
5.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1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毒检。对通过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毒检,检验结果为阳性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四)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以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通过电话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
由考察对象自行在“天府通办”小程序上进行查询,下载并打印(建议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对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时间为5天。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按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工资方案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全额基本工资及50%的岗位绩效工资。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817-2601590
十、其他事项
(一)如无法达到计划招聘人数,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名额,具体调整方案以补充公告为准。
(二)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任一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三)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四)招聘咨询: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403办公室,电话:0817-2583927,电话咨询时段:9:20—11:40,13:20—16:40。
十一、本公告由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南充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信息表》
南充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7日
END
编辑:冯鹏
审签:任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