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别错过

文摘   2024-09-07 19:15   内蒙古  

就业指导|就业创业

补贴政策别错过

如果你选择灵活就业,

可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如果你参加“三支一扶”

或去基层就业

可享这些政策优惠

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高校毕业生还可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可享受考研加分、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政策,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可享受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一次性安家费等待遇;服务期满后可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

如果你选择自主创业,

可享这些补贴政策

1、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由各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去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2、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3、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来源:大学生就业咨询(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编辑:王婉如

校验:高一凡

审核:徐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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