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时间和对象
补贴时间:本活动自《莆田市开展“情暖夕阳 敬老爱老”服务推动智能居家适老化产品消费专项活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以新出台政策为准,届时将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发布。
补贴对象:莆田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补贴对象不包括已集中供养的老年人家庭、2024年1月1日以来已享受各类居家适老化改造政府补贴的老年人家庭。
日用辅助、智能监测、健康促进、养老照护、适老化家居等适老化产品,以及老年人其他实际需求产品(属地民政部门在服务的过程中要及时征集多数老年人的需求,收集新增的老年人产品种类,汇总上报市民政局研究确定),上述各类产品简称“适老化产品”。
三、补贴原则
1.高龄为先。优先考虑高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的申购需求。
2.自愿申请。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不搞硬性摊派。
3.先报先得。在考虑高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优先的前提下,按照申购的先后顺序安排,以各县(区、管委会)预安排的任务指标完成为止。属地民政部门要制定各类记录表格,在接受电话预定时及时准确登记有关信息,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4.一户一补。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只能申报一次(各地在执行的过程中如遇到一户家庭中有两位90周岁老年人以上的情况,不受此条规则限制,可据实核补)。
四、补贴标准及要求
(一)补贴标准
1.60-79周岁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购适老化产品的,消费满100元,按照产品单件销售价格的50%补贴,每户最高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元。
2.80-89周岁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购适老化产品的,消费满100元,按照产品单件销售价格的60%补贴,每户最高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元。
3.90-99周岁老年人自主申购适老化产品的,按照产品单件销售价格的100%补贴,每户最高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元。
4.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自主选择适老化产品的,按照产品单件销售价格的100%补贴,每户最高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元。
5.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按需申购,据实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0元。
(二)补贴要求
1.参加申购活动的老年人家庭不得重复享受其他部门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政策补贴,老年人家庭可就高选择活动补贴项目。如各县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遇到老年人家庭有改造居住环境需求的,一并收集汇总并帮助转交商务、住建等部门办理。
2.老年人家庭申购的产品在产品质保期内非因质量问题,不可退货、退款或撤销交易,可在不改变产品类型、品牌、型号的前提下,与供货商协商换货。
为了便于老年人购买,本着“便捷、精准”的原则,推行“老人电话预定、政府服务跟进”的服务,老年人或亲属只需打一个预定电话,报一份身份证信息,选定一套产品即可,后续由属地民政部门服务工作专班人员跟进服务。服务工作专班人员在服务的过程中要热情耐心、服务周到,充分彰显民政为民的担当作为,树立民政干部良好形象。
1.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老年人申购流程
老年人或亲属前往供货商产品展示体验点或莆田市微信公众号线上产品展示平台(以上方式见附件1),参观体验后确定所需的产品,拨打属地民政部门服务联系电话(附件2),提供老年人姓名和身份证信息,选购的物品名称、数量或者产品套餐,是否已参加过其他部门活动等信息。由属地民政部门服务专班工作人员跟进核查申报条件,帮助填写申购审批表(附件3),汇总老年人所需产品名称、数量至供货商订货,产品到货后由老年人或亲属携带老年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亲属代办时需携带亲属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签订承诺书(附件4)、支付费用(费用为抵扣相应的补贴比例外的剩余部分,全额补贴的无需支付,下同)、提货,或由属地民政部门服务专班工作人员代办。
2.100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购流程
属地民政部门服务专班工作人员前往老年人家庭,宣讲活动政策,帮助老年人填写申购审批表、选定产品或产品套餐,由老年人亲属签订承诺书(附件4),由服务专班人员汇总老年人所需产品名称和数量至供货商订货,产品到货后由属地民政部门组织送货上门等服务。
3.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
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由各县区民政部门认定(认定流程:一般按照个人申请,县区民政部门核实,汇总至市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实施),认定条件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申购的流程参照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老年人申购流程执行。
以上老年人家庭申购产品后,属地县级民政部门应及时收集附件3至5等各类资料(商家提供的发票要注明“参加民政部门活动”以及享受补贴比例等信息),要每日汇总附件5表格至市民政局统一报销,其他审批材料由属地县级民政部门留存。原则上做到日结日清。
六、资金来源和管理
1.资金来源。市财政局下拨资金2352.94万元,根据前期任务安排,各县区任务指标如下:仙游县607.21万元、荔城区379.51万元、城厢区379.51万元、涵江区379.51万元、秀屿区455.40万元、北岸75.90万元、湄洲岛75.90万元。市民政局将根据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各县区任务指标。后续资金总额度如有增加,将优先安排资金至活动开展效果较好的县区。
2.资金监管。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市商务局会同市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审核工作。
3.资金清算。活动期结束后,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对补贴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清算。
七、有关要求
1.工作分工。市民政局统筹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智能居家适老化产品消费活动、资金报销工作;属地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活动的组织实施,服务内容包括意愿征集、咨询、填表、统计、审核、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服务工作专班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出现优亲厚友的现象,严守公正廉洁的底线。
2.个人责任。享受本次政策补贴的老年人家庭,应当承诺没有重复享受其他部门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活动政策补贴,不得存在任何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不得将所取得的政策补贴产品转用于销售牟利用途。如存在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绩效监管。属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管核查,设置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咨询、监督。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即按规定严肃处理,收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八、附则
在政策实施期间,如补贴资金额度提前使用完毕,将通过市民政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提前结束补贴政策。
属地民政部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汇总新情况、新问题上报市民政局研究决定。
本工作指南由莆田市民政局、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1.莆田市线上平台及线下展示体验馆信息
2.莆田市、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服务联系电话
3.莆田市智能居家适老化产品申购审批表
4.莆田市智能居家适老化产品申购承诺书
5.莆田市智能居家适老化产品申购补贴资金结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