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自燃 平凉公安交警快速处置!

政务   2024-10-15 17:45   甘肃  


2024年10月15日上午9时许,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湖高速公路大队民辅警在平凉东收费站开展日常勤务时,遇驾驶员求助,称自己的货车所载木炭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自燃,无法自行灭火,希望可以提供帮助。

执勤民辅警查看情况后迅速联系消防部门,让车辆驶出高速,做好现场防护,同时一边疏散附近车辆,指挥交通,一边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火,火情最终被及时消除,减少了驾驶员的损失,成功排除了一起安全隐患。驾驶员对民辅警和消防员的及时处置,表示感谢!

平凉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秋冬季天气干燥,广大驾驶员在行车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行车时注意留意车胎胎压、水箱水温、货箱货物等情况,避免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或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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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黄蔚林

责编:马   雪

编辑:赵柯帆

来源: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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