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持续连晴高温,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巫溪公安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山林警长”制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协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多措并举筑牢森林“防火墙”。
巡逻排查,确保山林防患于未“燃”
巫溪公安联合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成巡逻队伍,紧盯自然保护区、高火险区、旅游景区等重点林区、关键部位,定期开展带装巡护,对高火险地区和火灾多发区提高巡查频次,全面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巫溪公安实行24小时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值守,确保有火灾警情能够第一时间接收,实现一点报警。
如发生火灾,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情指中心及时启动《巫溪县公安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调度警力,在配合扑灭山火的同时,迅速对发生森林火灾现场周边道路交通实施临时管制,保障救援线路畅通;同时对救援运输道路进行远端交通引导分流,通过控制车流量确保救援道路及周边区域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森林防火高风险期内,林区内严禁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野炊、焚烧垃圾、烧火积肥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高火险区;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丢弃火种火源。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防火有关规定,坚决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好绿水青山。对拒不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拒不消除火灾隐患、违规用火等行为,巫溪公安将从快从重打击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