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研究生一周通知概览

文摘   2024-11-12 09:50   中国  



一 周 通 知 概 览


  1. 关于举办第九届“研途有你”研究生导学团队创建和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

  2. 关于举办首届“研途有你”冬日导学暖心故事分享活动的通知

  3. 关于举办首届“研途有你”示范性导师组会观摩活动的通知

  4. 关于申报2025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创新实践项目的通知

  5. 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6. 关于评选2024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知

  7. 关于使用《学术硕士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

1

关于举办第九届“研途有你”研究生导学团队创建和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学校第五次党代会工作要求,全面展示我校研究生导师发挥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作用的成果,弘扬我校研究生导师孜孜以求、诲人不倦的高尚品格和精益求精、严谨执着的科研精神,引导研究生同学养成勤奋好学、尊师重道的行为习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首经贸党发〔2018〕35号)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2020年修订)》(首经贸政发〔2020〕3号)的相关要求,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将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举办第九届“研途有你”研究生导学团队创建和风采展示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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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举办首届“研途有你”冬日导学暖心故事分享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展示我校研究生导师发挥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作用的成果,弘扬我校研究生导师孜孜以求、诲人不倦的高尚品格和精益求精、严谨执着的科研精神,引导研究生同学养成勤奋好学、尊师重道的行为习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首经贸党发〔2018〕35号)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2020年修订)》(首经贸政发〔2020〕3号)的相关要求,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将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举办第九届“研途有你”冬日导学暖心故事分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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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举办首届“研途有你”示范性导师组会观摩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我校研究生导学思政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展示我校研究生导师发挥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作用的成果,弘扬我校研究生导师孜孜以求、诲人不倦的高尚品格和精益求精、严谨执着的科研精神,引导研究生同学养成勤奋好学、尊师重道的行为习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首经贸党发〔2018〕35号)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2020年修订)》(首经贸政发〔2020〕3号)的相关要求,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将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举办首届示范性导师组会观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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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于申报2025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创新实践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增加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意识,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能力,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现启动2025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创新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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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进行我校2024年度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请各学院将材料于2024年11月15日集中报送至启铸恭温楼E段21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gb@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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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于评选2024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知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首经贸政发[2021]49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11月20日前,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材料并提交学院。

各学院于11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学位办邮箱xwb@cueb.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启铸恭温楼E-2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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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关于使用《学术硕士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

经2024年10月2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修订《学术硕士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各学院按照《学术硕士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2024年修订)》(附件)文件要求,决定是否将论文发表作为学术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如决定不将论文发表作为前置条件,需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将相应决议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需更改调整的,应当在每年新生入学前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及时通知本文件变更涉及相应年级的学生。

过渡期间,2024级学术硕士可选择使用新规定或旧规定,2023级及之前的学术硕士沿用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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