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简章

文摘   2024-11-04 16:53   北京  

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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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符合《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9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且具有艺术专业基础者均可报考。
  
  二、文化考试报名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的专业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普通类;非艺术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和高校组织的校考),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类。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非艺术类考生相同。
  
  三、专业课省统考报名
  
  报名方式: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均为网上报名,与文化课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可以兼报不同艺术类别(方向)的考试。填报高考志愿时,在艺术类统考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考生在每个批次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艺术类别的志愿,其中音乐类、表(导)演类中的细分小类或方向可兼报志愿。
  
  缴费方式: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报名网页上的二维码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7:00。考生缴费完成后务必于第二天上午10:00后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缴费状态,确认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切勿频繁多次缴费。
  
  考生须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艺术专业招生报名考试费。逾期未参加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课省统考报名,或报名后未按时缴纳所选专业课省统考报名考试费用的考生视为放弃艺术类报名,将不能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缴费结束即进入考试编排环节,不接受退费申请。
  
  考生原则上于报考的艺术专业省统考类别(方向)开考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专业课省统考的组织
  
  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实行省统考,共设置六大类(其中音乐类、表<导>演类细分小类或方向)。
  
  (一)音乐类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传播、作曲技术、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教育等。
  
  音乐类分为音乐教育类、音乐表演类(含器乐方向和声乐方向)。专业统考报名时,报考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默认兼报音乐表演类,考生也可仅报考音乐表演类中的器乐方向或声乐方向。主、副项,考试曲目及调号,器乐的乐器名称等信息报名时在网上直接选定。主、副项,乐器名称等报名结束后不得修改,不得变更曲目。
  
  1.考试时间
  
  (1)2024年11月16日开始考试;(2)笔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下午,全省音乐类考生均需参加乐理和听写科目的笔试。
  
  2.考点地址
  
  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芜湖市北京中路2号;花津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音乐教育类:
  
  考试科目为5科,分别为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和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满分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
  
  (2)音乐表演类
  
  器乐方向:考试科目为4科,分别为乐理、听写、视唱、器乐。满分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声乐方向:考试科目为4科,分别为乐理、听写、视唱、声乐。满分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声乐、器乐考试均不可使用伴奏,须背谱演唱(演奏)。
  
  (二)舞蹈类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等。其中“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相关招生院校可对应本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
  
  1.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24日开始考试。
  
  2.考点地址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3科,分别为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满分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考生报名时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中选择一种,舞蹈表演科目的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考的舞种方向一致。
  
  (三)表(导)演类
  
  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和服装表演方向。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对应的本科专业为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戏剧教育、曲艺、音乐剧等。其中“曲艺”和“音乐剧”两个专业,相关招生院校可对应本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对应的专科专业为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等。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对应的本科专业为戏剧影视导演等。
  
  服装表演方向对应的本科专业为表演(服装表演方向)等;
  
  服装表演方向对应的专科专业为时尚表演与传播等。
  
  1.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1)考试时间
  
  2024年12月30日开始考试。
  
  (2)考点地址
  
  安徽大学磬苑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科目为4科,分别为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满分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科目为3科,分别为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满分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2.服装表演方向
  
  (1)考试时间
  
  2024年12月4日开始考试。
  
  (2)考点地址
  
  安徽工程大学主校区,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3科,分别为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满分300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
  
  服装表演方向对应的专业一般有身高等要求,请务必仔细阅读院校招生章程,理性报考。
  
  (四)播音与主持类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等。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播音与主持等。
  
  1.考试时间
  
  2024年12月16日开始考试。
  
  2.考点地址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3科,分别为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满分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五)美术与设计类
  
  对应的本科专业: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等;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列入该类招生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等。其中“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四个专业,相关招生院校可对应本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美容美体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雕刻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雕塑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美术教育等。
  
  1.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考试。
  
  11月30日8:30—11:30素描,14:30—17:30色彩,
  
  12月1日8:30—10:30速写(综合能力)。
  
  2.考点地址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3科,分别为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满分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考生画具器皿自带。
  
  (六)书法类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书法学等。
  
  1.考试时间
  
  2024年12月1日考试。
  
  14:00-15:30书法临摹,16:00-17:30书法创作。
  
  2.考点地址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2科,分别为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满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含两种书体,临摹1、临摹2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含两种书体,创作1、创作2各75分)。
  
  以上考试时间如有调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行公布。各统考类别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及考点通知。
  
  各专业省统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试行)》。(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考试过程中,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评分组长可终止其考试。
  
  舞蹈类中的舞蹈表演科目的自备剧目(或组合)表演、表(导)演类中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的形体技能展现、服装表演方向的才艺展示等科目所需伴奏由考生自备,伴奏保存在U盘中,且U盘中仅存放伴奏音乐曲目,曲目为MP3格式,如发生U盘不能播放或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公布及合格线划定
  
  根据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考生成绩及合格线将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自行打印。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及合格证。
  
  五、省外院校专业课校考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需先报名参加我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即校考资格线)。招生院校因校考专业对生源素质等有特殊要求的,所对应统考要求与我省统考公布的对应专业关系不一致的,可提前与我省协商。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意向报考高校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条件、专业课省统考对应情况等相关要求。
  
  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部署执行。报考戏曲类的考生须按艺术类报名并选报“戏曲类”。
  
  校考的报名、考试、评分等由招生院校负责,具体事项请向招生院校咨询或参见各校《招生简章》。
  
  考生在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时还须注意各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及对文化成绩、专业主项类别、身体条件等要求。
  
  六、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
  
  考试全程电子监控,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教育部2025年有关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另有规定的,将另行通知。
  
  附件:
  
  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基本情况一览表
  

类别名称

及方向

开考日期

考试地点

对应专业

考试科目

音乐类

2024年11月16日

安徽师范大学

本科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

专科专业: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传播、作曲技术、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教育等

音乐教育类: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和器乐;

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乐理、听写、视唱、器乐;

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乐理、听写、视唱、声乐。

舞蹈类

2024年11月24日

安徽师范大学

本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等;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

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2024年12月30日

安徽大学

本科专业: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戏剧教育、曲艺、音乐剧等;

专科专业: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等

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


 

表(导)演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2024年12月30日

安徽大学

本科专业:戏剧影视导演等

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

表(导)演

(服装表演方向)

2024年12月4日

安徽工程大学

本科专业:表演(服装表演方向)等;

专科专业:时尚表演与传播等

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

播音与主持类

2024年12月16日

安徽师范大学

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等;

专科专业:播音与主持等

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

美术与设计类

2024年11月30日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

本科专业: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等;

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

列入该类招生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等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美容美体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雕刻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雕塑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美术教育等

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

书法类

2024年12月1日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

本科专业:书法学等

书法临摹、书法创作

  
  备注:
  
  1.职业本科艺术类专业参照以上对应关系。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专业,相关招生院校可对应以上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3.各类(方向)对应专业以2025年正式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通知

 皖招委〔2024〕11号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有关高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文化课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文化课报名手续。文化课报名工作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9号)执行。
  
  2.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报名
  
  省统考包含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六个类别。考生可以兼报不同艺术类别(方向)的考试。填报高考志愿时,在艺术类统考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考生在每个批次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艺术类别的志愿,其中音乐类、表(导)演类中的细分小类或方向可兼报志愿。
  
  3.专业课学校单独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报名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需先报名参加我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即校考资格线)。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意向报考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条件、专业课省统考对应情况等相关要求。
  
  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部署执行。报考戏曲类的考生须按艺术类报名并选报“戏曲类”。
  
  二、考试
  
  4.文化课考试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5.省统考
  
  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点高校、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分别承担有关考试组考、评卷等任务。省考试院负责统一制定艺术专业省统考的考试说明和考试实施细则,组织有关考试命题和评分评卷等工作。承担考试、评卷等任务的高校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按照考试实施细则组织考试及评分评卷等工作。
  
  6.专业校考
  
  按照教育部要求,严格控制校考的高校及专业范围。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校考招生院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相关要求,科学制定考试办法,严格规范组织考试,并安排学校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高校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应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格控制。
  
  三、划线
  
  7.文化课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分别划定艺术类统考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音乐类的音乐表演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音乐类其他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招生院校可对艺术类本科有关专业提出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
  
  艺术类专业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所报考院校通过学校官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公布的招生章程(简章),了解院校关于高考文化课总分及单科成绩、专业统考及校考成绩、身体条件、音乐主修行当、专业方向等各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谨慎选择填报,规避退档风险。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8.专业合格线的划定
  
  省考试院在公布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时,根据报名人数、专业考试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艺术类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达到艺术类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同时也作为艺术类高职(专科)统考批次的最低专业合格要求。
  
  为确保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生源专业素养,在高考成绩公布时,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分布,以及当年招生计划等因素,分类别划定省统考本科批次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与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同期发布。
  
  9.省统考综合分计算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统考批次,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排序投档。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50%,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70%。综合分按照总分750分进行折算,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1=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综合分2=文化课成绩×70%+专业统考成绩×2.5×30%,适用于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四、录取
  
  10.批次及志愿设置
  
  艺术类共设置3个批次,包括校考本科批次、统考本科批次和统考高职(专科)批次。
  
  (1)第一批次为艺术类校考本科批次。少数经批准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含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第二批次为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分别设置A段和B段进行录取。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向我省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列入A段录取。列入B段录取的为除A段以外的其他院校(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A段和B段志愿。A段、B段均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A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段投档录取。
  
  音乐类中对乐器类别等有特殊要求,按照主、副项,声、器乐成绩等进行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经我省同意,可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含1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音乐类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第三批次为艺术类统考高职(专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11.艺术类校考(含戏曲类省际联考)批次的投档规则
  
  报考艺术类校考(含戏曲类省际联考)院校志愿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省考试院将其档案提供给院校,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12.艺术类省统考批次的投档规则
  
  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考批次,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省考试院根据排序规则,在公布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时,同时公布其全省位次。
  
  报考音乐类统考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省考试院将其档案提供给院校,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五、其他
  
  1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结合本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要求,完善招生办法。
  
  14.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志愿,普通类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志愿。艺术类考生填报普通类批次院校志愿时间与普通类考生相同,如艺术类考生放弃艺术类志愿填报也可单报普通类。
  
  15.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均须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16.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
  
  17.我省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少数高校招生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有要求的,应在招生计划公布时予以明确。
  
  18.艺术类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招生考试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19.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20.教育部2025年艺术类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我省将另行通知。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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