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政务   2024-10-12 14:00   内蒙古  



按照《乌兰浩特市关于解决“办证难”问题实施方案》要求,分批推进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第五批3个小区(名单附后)已具备办理分户登记条件,请购房业主联系开发企业,领取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到乌兰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乌兰浩特市将陆续分批次公布小区办证名单,现将第五批次办证名单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商品房买卖合同(拆迁安置协议)

3.销售不动产发票或购房收据(开发企业提供)

4.房屋分户图(开发企业提供)

5.开发企业出具的委托书(开发企业提供)

办理地址:

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咨询电话:0482-8288034        

 2024年10月10日


 


来源:乌兰浩特市微分享 

编辑:白洁 制作:包婷婷
一审:王敏 二审:杜小婷 三审:朱浩宇
校对:王平

往期精彩荐读




□ 兴安盟委召开盟委委员会议暨盟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

□ 关于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品牌评审结果的公示
□ 阿尔山携冬日美景进京 推介会上演冰雪盛宴
□ 关于第二期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政策的通告
□ 【便民】2024年全国成人高考《准考证》,10月12日开始打印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盛世华诞·共谱华章


岭上兴安
站在高高兴安岭,展现多彩兴安盟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