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孙吴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及时查处两起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2名。
1月17日,反诈中心接到辖区居民于某使用自己名下银行卡在柜台取现金5.2万元,该笔资金为甘肃省某县李某被骗资金的线索后,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查,于某在网络中结识一名男子,该男子自称能够带于某赚钱,并且可以先借给于某启动资金。于某在明知此事不靠谱的前提下,为获取利益仍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借给对方使用,并听从对方指令将涉诈资金进行转移。经询问,于某对其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于某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月21日,反诈中心接到逊克县居民穆某在银行柜台取现2.6万元,该笔资金为受害人陈某被骗资金的线索后,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查,穆某在某微信群中添加一人微信,对方称其名下银行卡刷流水后可以领取国家补贴,穆某在不核实对方真实身份的前提下,为获取利益仍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借给对方用于收款,且听从对方指令将涉诈资金进行转移,并将对方的微信账号及聊天记录全部删除。经询问,穆某对其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穆某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不要贪图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以免对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影响,如果因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公安机关一旦查实,可能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