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11月建筑业资质评审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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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20:40
河南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规定,由机关纪委监督,电脑随机抽取资质审查专家,对受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审查意见企业可登录河南政务网-点击洛阳-市住建局-国有建筑业企业跨省转出改制重组分立-点击在线办理-点击左上角导航栏),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申报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对于申诉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诉和申诉意见,登录河南政务网提交申诉资料。 (申诉表请到建筑管理科邮箱jwjgk63601281@163.com密码Jgk63601281自行下载) (监督、举报电话:驻局纪检组0379-63934350)https://oss.ly.gov.cn/upload-file/files/20241119/356b9203307f4697853349b76d4423f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