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24年第10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
职场
2024-11-08 20:54
河南
关于2024年第10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新申报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024年第10批延期和新申报企业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 申报企业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公示内容为不通过的,企业可以进行整改、申诉,并应在公示期内在线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公示期结束仍不满足安全许可证审批要求的,将不予审批。未在公示期内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对公示企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请各申报企业加强内部人员管理,避免申报期间资料中涉及的所属从业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非正常劳动关系影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审核结果以公告为准。附件:洛阳市2024年第10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