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砚山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人,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服从单位管理,服从工作安排;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中医科医生岗位3人
要求:中医学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高中起点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主要从事中医科相关诊疗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8:00-11:3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砚山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住院综合楼4楼);
(三)联系人及电话:唐老师 0876-3125110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砚山县妇幼保健院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毕业证书(含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1份。
招聘程序
(一)考试方式
1.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8日9:30-10:30;
2.笔试地点:保健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公示期间为3天,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院进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聘用。
(五)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试用阶段,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录用上岗;试用期不合格者,医院将按考试成绩顺延补录试用。
待遇
按照《砚山县妇幼保健院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未尽事宜由砚山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