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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出租、土地经营权转让
怎么区分税率6%、9%
问:A农业企业从农户流转过来的土地,现在流转给另一家B农业企业使用。B用这块田试种稻谷新产品。这算给农业生产者使用吗?能免税吗?是土地经营权流转?按什么税目开具?
答:是,可以免税。
按4050199其他土地经营权,9%。
如果按诺诺推荐是406,6%。
详见《税务通》——营改增专题——营改增减免税——三农——财税〔2017〕90号、财税〔2017〕58号。
不动产出租与土地经营权转让,挺难区分的。
一、不动产出租,9%
即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权的转让,即俗称的出租。
二、销售不动产,9%
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转让,即俗称的出售。
在房产建筑物领域,出租、出售容易分清。出租,签租赁合同,产证不过户。出售,网签销售合同,产证过户。
注意,自然资源局的不动产,与营改增的不动产是有差异的,营改增不动产不包括土地,因为房东对房产所占土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出售房产时,既涉及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又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营改增怎么处理?
营改增36号文: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9%)。
三、转让土地使用权,9%
在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领域,出租、出售就不容易分清。
(一)出租,签土地租赁合同,产证不过户。即出售无形资产的使用权,6%
(二)出售,网签销售合同,产证过户。即转让土地使用权,9%
这里,大家应该看出矛盾了吧?
咋一个6%,一个9%?
(三)营改增补丁来了——财税〔2016〕47号: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所以,纯土地出租时,即使产证不过户,还是按不动产租赁,9%。
因此,营改增自己打脸,涉及出租时,把不动产又扩充为建筑物、构筑物、土地。
四、销售无形资产,6%、9%
(一)通常6%
出售无形资产,即转让所有权,产证过户。
出租无形资产,产证不过户,俗称授权。
(二)土地使用权,9%
土地使用权是特殊的无形资产。真不知道什么叫法无歧义。详见本文第三条。
看完本文,就知道不该用“出租、出售”,这种俗称真的让人会吐。滥用“出租、出售”的文件,立法技术真的很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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