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答辩、毕业照
毕业晚会、毕业典礼、搬宿舍
……
这是不是各位毕业友友
近两个月的忙碌写照?
一年一度毕业季又到了
首先祝大家
毕!业!快!乐!
嗯哼!忙完了
该留点时间给我们了——
处理一下咱俩的关系
是的,跟大家约好的
双向奔赴的时刻又到了——
根据规定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
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
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这不仅是团员的基本义务
也是更好保证团员各项权益的做法哦!
如果与团组织失联
没有按时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造成脱团、除名等
则将会记入个人档案
并对申请入党、考录公职
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等造成影响
下面将给大家带来
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详细解答!
广东省毕业生团员
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2024年度
目的
本指引用于指导各级团组织、毕业生团员依托“智慧团建”系统规范开展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工作对象:毕业年份为2024年的学生团员
时间安排
(一)申请期
8月31日前,发起方提出转接申请。
(二)审核期
9月30日前,各级团组织应对接收到的各类转接申请完成审核操作。
(三)收尾期
9月30日之后,团的领导机关督促及时完成各级团组织发起的转接申请审核,在10天之内完成审批。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各类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转接原则
(一)升学
录取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及时将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注意: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团员
应由团员个人或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发起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到单位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入村(社区)团支部的,可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设置的“流动团员团支部”;
在国(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单位在境内无常设机构的,应转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三)参军入伍
团员本人或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应将组织关系转至“临时中转团组织”(组织ID:15606145),由团广东省委审批后完成转接。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办理。
(四)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
团组织关系应转接至毕业后实际居住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
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往实际居住地团组织的,可转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
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应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团员二次组织关系转接。
(五)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
参照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团员的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保持党团一致;
团员离校出国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留学(学习)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团委编入“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员团支部”(可根据人数确定隶属学校团委或院系团委)集中管理,基础团务情况不纳入工作评价;
团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团组织应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手段或通过学生在境内的联系人等途径,与团员保持定期联系,做好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与团组织联系、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或出国(境)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团员,按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团员在保留期限内归来,团组织应要求其报告在国(境)外学习、生活以及政治表现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好恢复参加团组织生活的各项工作。
(六)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应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延迟毕业后实际就读学校班级的团组织;
无法确定就读班级团组织的,应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建立“延迟毕业团组织”集中进行管理。
工作要求
加强业务指导,保证精准转接。各级团组织要对新任职团干部开展组织关系转接专项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转出方团组织要加强对毕业生团员的专门指导,确保团员如期按要求完成转接。要及时清理空心团支部,对个别未转出的团员建立“流动团支部”进行统一管理。转入方团组织要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领域转接团员的关注度,引导团员主动到新兴领域团组织报到。
强化过程督导,有序推进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督导下辖各级团组织完成毕业生团员转出和接收工作,10月31日前,毕业生团员实现应转尽转。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接工作。
各方责任
(一)转出方(原就读学校团组织负有以下责任)
及时将年度学社衔接规定告知每一名团员;
在团员毕业前摸清团员去向,指导团员按照就业、升学、待业、出国(出境)等不同情况,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必须严格根据团员实际去向指导团员发起转接申请,严禁简单粗暴地以“未就业”为由,要求毕业生团员转往生源地、居住地或户籍地团组织等弄虚作假行为,防止“名在人不在”“团籍空挂”;
帮助团员协调解决在转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跟踪做好对已发起组织关系转接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后续工作。
(二)转入方(录取学校、工作单位或经常居住地、户籍地团组织负有以下责任)
收到毕业生团员转接申请后,应根据团员实际去向,及时认真审核团员相关信息;
按照转接工作规范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对存疑的信息进行核准。严禁以非本单位正式编制职工、非本地区正式居住居民或户籍居民等原因拒绝接收团员;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对转入的团员开展日常教育、联系、服务和管理工作,可根据需要要求流动团员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并签字确认、防止失联;
及时掌握团员动向,做好团员组织关系“二次转接”。
(三)毕业生团员
团员本人应根据毕业后去向,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更新基本信息;
交清所有欠交团费、完成年度团籍注册后在转出方团组织的指导下发起转接申请,团员尚未毕业前不得随意发起转接;
主动配合团组织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联系转入方团组织,沟通转接事宜,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档案遗失;
团员将组织关系转入流动团支部后应与街道、社区及时沟通,根据需要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
转接后按照团章规定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四)团的领导机关(市、县两级团的领导机关是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统筹做好本地区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及时掌握本地区学社衔接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按照文件要求对本地内发生的组织关系转接申诉进行仲裁;
指导各级团组织及时有效地开展学社衔接,解决本区域范围内的业务问题。严禁推诿扯皮,将责任随意转嫁至团员本人、转出方团组织或上级领导机关;
帮助转出方和毕业生团员协调解决学社衔接工作中跨区域的问题。
主要问题明确
(一)团员线上转接流程相关的问题
1.团员或所在团支部均可线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发起申请后,经过转出团支部审核/团员本人确认→转出团支部上级审核→转入团支部审核→转入团支部上级审核共4步流程全部通过后,方可完成转接。
2.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到“转入团支部审核”后,转入团支部应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审核,超过30天后将会自动审核通过;流程到“转入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后,转入团支部上级应于72小时内完成审核,超过72小时后将会自动审核通过,无法再次退回。
3.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被退回后,可线上发起申诉,目前申诉由转入团组织和转出团组织的共同上级负责审核。近期“智慧团建”系统将对申诉功能流程进行优化,改为先由转出团支部审核申诉内容,若转入团支部将申诉退回,再由转入方和转出方的共同上级进行审核。
(二)团员低龄入团、无编号入团、无团籍档案的问题
1.关于低龄入团的问题
2018年12月31日前入团,且入团时年龄不满13周岁的,应将入团年龄重新认定为13周岁以上后发起转接;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入团,且入团时年龄不满14周岁的,应将入团年龄重新认定为14周岁以上,并填写《共青团员身份审核认定表》后发起转接。
2.无编号入团的问题
2017年后入团无编号的团员,学校团委核实团员团籍资料,并与入团单位确认情况,确认无编号后则该团员属于违规发展,不予认定团员身份。
3.无团籍档案的问题
团员无线下团籍档案,学校应与入团单位联系确认团籍档案去向。若团籍档案确认已丢失,则应由入团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学校补办入团志愿书之外的材料(如团员登记表、团员证),补办过程中相关材料应存入团员团籍档案。完成补办后方可发起转接。
(三)常住地、工作所在地、户籍地区分的问题
1.转入常住地的情况
团员无工作单位时,为便于团员参与组织生活,应按照就近原则,指导团员将组织关系转入近期内经常性活动的地点,即常住地;团员如经常居住在户籍地,则户籍地为团员常住地。
2.转入工作所在地的情况
团员已明确就业方向时,若工作单位未建团组织,则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
3.转入户籍地的情况
团员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或在外流动期间无常住地,方可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入户籍地。
(四)跨系统转接问题
1.申请转至“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的
经转出团支部、转出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该申请将由省外团组织在其相应使用的“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中审核;申请转至北京、福建所辖团组织的应按当地要求完成团员报到。
2.团员转出到广东省系统外
转出方团组织需统一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参照往年模板),可有效提高转接成功率。
3.其他系统转入广东省
若团员首次在广东报到,应指导团员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员端自行报到。若团员以往已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报到,团组织应指导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从“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的团组织”中再发起一次转接。
(五)团员档案类问题
1.团员档案有什么重要作用?
团员档案是团员职业生涯中第一份正式档案材料,应当十分珍视。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明确提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等团员档案材料纳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2.团员档案主要包括哪些材料?
团员档案主要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团校学习结业)材料、团员证、团员登记表、团内奖惩材料等。
3.首要团员档案是什么?
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
4.对建立团员电子档案有什么要求?
自2020年起,依托“智慧团建”系统,以新发展团员为重点,建立团员电子档案库。
5.学生团员档案如何管理?
学生团员档案一般纳入学籍档案进行管理,原则上随学籍档案转移,由学校团组织管理。
6.已建立人事档案的团员档案如何管理?
已建立人事档案的,由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由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授权管理服务机构等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统一管理。
7.未建立人事档案的团员档案如何管理?
未建立人事档案的,一般由县级团委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乡镇、街道团组织管理。
8.团员档案遗失如何处理?
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一般由其隶属团组织或入团时所在单位团组织出具证明。
9.补办团员档案有什么要求?
①团员身份核实无误的,可按程序补办团员登记表、团员证等作为团员身份证明,不补办入团志愿书。
②补办团员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信,对提供虚假材料和档案的应当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10.团员档案和团员组织关系的去向是否需要一致?
团员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由相关组织或单位统一管理,不一定要和组织关系去向完全一致。对于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的毕业学生团员,其组织关系按实际去向转接至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六)组织关系类问题
1.什么是团员组织关系?
团员组织关系是指团员对团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2.为什么要转接团组织关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明确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无论是继续学习深造,还是参加工作,或是暂时待业,都应及时转接组织关系、交纳团费、参加组织生活。这是每个团员应尽的基本义务。
3.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会有什么影响?
容易造成团员与组织失去联系,无法参加组织生活、行使团员权利、履行团员义务;可能导致团员身份难以核实,在申请入党、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参军入伍等方面受到影响;无法参加团内荣誉表彰等。
4.团员组织关系如何隶属?
每个团员都必须编入团的一个支部。有固定学习、工作单位且单位已经建立团组织的团员,编入其所在单位团组织。
5.单位没有团组织,团员组织关系应如何隶属?
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团组织。
6.没有固定学习、工作单位的团员,团员组织关系应如何隶属?
没有固定学习、工作单位的团员,一般编入本人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7.团员外出组织关系应如何转接?
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一般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至外出地学习、工作单位的团组织或相应属地团组织,具备条件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或团属青年社团中的团组织。
8.团组织接收团员组织关系时是否需要核查档案?
团组织接收团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团员档案。
9.团员转接组织关系过程中如何管理?
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原所在团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
10.团员转接组织关系被拒绝如何处理?
团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团员组织关系。对于团籍正常、档案和团员身份无误、转接原因和去向地清楚的,团组织应按照要求予以办理。团员认为拒转拒接不合理的,可以向相应上一级团组织反映。
11.学生团员毕业后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一般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12.学生团员毕业后组织关系转到乡镇、街道应如何管理?
对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当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
(七)操作办理类问题
1.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和线下转接的关系是怎样的?
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应与线上转接去向一致、同步进行。除参军入伍等转入涉密单位的情况外,线上线下不能相互替代。
2.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否与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挂钩?
不挂钩。任何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挂钩,不得以未转接组织关系为由,不正常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已找到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是否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不可以。此类情况组织关系应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4.团组织在接收审批团员转入申请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是审核团员的基本信息等;二是与团员本人保持联系,建立微信群等网络社群,及时动态更新团员有关信息和联系方式,安排团员线下报到;三是根据需要可要求流动团员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
5.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如何使用?
为防止团员“在网失联”,团组织可根据需要要求流动团员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并签字确认,强化团员身份意识、告知流动团员义务责任。比如,转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但本人并不在当地的流动团员;毕业后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学校的流动团员等。线下报到确有困难的,团员签名后可向团组织报送电子版。
6.组织关系已完成转入的团员,团组织应开展哪些工作?
从组织关系转入起,团员就成为团组织的教育管理服务对象。一是与团员保持联系,建立网络社群,结合实际安排团员线下到团支部报到;二是开展“三会两制一课”等组织生活,按期收缴团费;三是团员前往外地工作或学习,应及时按规定将其组织关系转出。
*特别注意
1.广东省团员使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无电脑端)
登录路径:“广东共青团”微信公众号→智慧团建
2.省外(除北京、福建)团员使用“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电脑端
登录地址:
https://zhtj.youth.cn/zhtj/
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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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跨省跨系统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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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广东共青团
编辑:卢建彬
校对:梁凤燕
校审:李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