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群众正在办理医保相关业务。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
直接结算更便捷
参保人员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均可直接结算(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就医地规定;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政策,则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因缴费档次和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而异。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分别由统筹基金按90%、65%的比例支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相应比例为85%、60%。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与门诊特殊病报销政策也有所不同,普通门诊年度累计起付线为50元,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400元(低档报销限额300元);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缴费档次,分别为90%、60%。
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段支付:起付线至20万元报销比例为93%,20至40万元报销比例为96%,40万元至60万元(含)报销比例为98%。城镇职工普通门诊与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以及在职、退休状态有所区分,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个人垫付费用报销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对于个人先行垫付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可回参保地申请报销。次仁德吉介绍,报销所需材料根据报销类型有所不同:
◆住院报销材料: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记录。
◆门诊费用报销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医药机构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
拉萨市医保中心经办人员旦增益嘎提醒参保人员,办理报销手续时务必确保提供的材料齐全、准确,以免影响报销进度和结果。“参保人员需按规定流程和要求准备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报销。我们医保经办机构会严格按政策审核支付,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旦增益嘎说道。
此外,拉萨市医保中心建议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提前了解当地医保政策和报销流程,避免因政策不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同时,为顺利享受异地就医报销服务,发生医疗费用当月必须确保有有效的缴费记录。因此,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务必按月履行缴费义务,防止因结算异常无法享受相应待遇。
随着医保制度不断完善和医疗技术持续进步,异地就医报销服务将更加便捷高效,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优质的医疗保障。
影像林芝,精彩回顾
主编:陈 昕
责编:边巴顿珠
编审:聂吉敏、邓秀均
来源:西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