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欢乐、洁净的新春佳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202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规定
(一)时间安排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全天,正月初二至初七(7时至 24时),可以在可燃放区域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区域
1.大武口区世纪大道以西,星光大道以北,西环路以东,工人街以南形成的闭合区域划定为禁止燃放区域。
2.全年禁止燃放区域及场所
(一)国家党政机关驻地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二)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
(三)车站等交通枢纽及公路、桥梁、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油库、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变电站、高压线、充电站、机动车停车场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以及木材、油料等物资存放场所及附近区域;
(五)医疗机构、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及附近区域;
(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场所及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苗圃、绿化地和草坪内以及河湖冰面;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层的高层建筑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周边以及地下建筑物、在建施工现场等;
(九)农村地区大棚、粮垛、柴草垛、沼气池等易燃易爆附近区域;
(十)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上;
上述规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和地点,任何时段均不准燃放烟花爆竹。
二、管理规定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各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可以通过“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其他要求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关于烟花爆竹其他方面的安全管理,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供稿:区政府办公室
编辑:李睿琪
校对:侯 慧
审签:王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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