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规:不管谁提出离婚,这4样财产都归男性,女方带不走!

情感   2024-11-01 21:50   河南  
人民日报曾说过: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敬畏才知行止。

显然,法律的诞生及存在也亦是如此,它就像一把无形的保护伞,守护着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和尊严。

因为,假如当一切权利不受约束时,那必将产生黑暗。

就拿婚姻法来说,该法律条文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切切实实的维护了每一位已婚人士的权益。

可能部分人对婚姻法噗之一鼻,觉得既然选择结婚了,谁管法律怎么写,只要是合法夫妻就行了。

但不可否认的是,虽然情侣双方选择步入婚姻的殿堂时,都是以长相厮守为目的。

然,无奈的是,婚姻这条路变数太多,谁也无法预料对方是否会变心,是否存在其它心思。

所以,在必要时刻,建议大家还是在婚前就对婚姻法稍稍了解一些比较好。

尤其是,有关财产这方面的。

就比如房子方面。

如果其中一方是婚前贷款买的房子,那结婚后这套房子与另一方是否有关系,如果离婚的话,是否能分割这套房等等...

而根据婚姻法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所付的首付和月供与另一方无任何关系,仅在婚姻续存期间产生的月供另一半才有权进行分割。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可能是现如今大多数人在婚姻破裂时,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最多,也可能是频频出现部分捞女以婚姻为诱饵来骗取男方财产的事件。

所以,近段时间,婚姻法又出新规了。

新规显示,不管谁提出离婚,这4样财产都归男性,女方带不走

具体是哪四样,如下所示:

第一,就是男方的婚前财产。

如果男方的车子、房子都是在婚前买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即使离婚女方也分不走。

除非,男方将婚前财产赠与女方,或在婚前签订协议明确指出这些财产将作为婚内财产。

第二,就是男方在婚姻续存期间收到的礼物。

即使女性在婚姻续存期间给男方购买多贵的手表、领带、饰品,一旦赠与完成,就属于男方的私人物品,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返还、分割。

第三,就是男方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所得到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某一方在婚姻续存期间收到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的财产,那这些财产就仅属于这一人,即使离婚另一方也无权分割这部分财产。

第四,就是男方由于工伤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意外得到的赔偿款。

工伤赔偿属于个人财产,是有专一性的,仅针对受伤一方的专款专用,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因意外赔偿的钱。

除非,拿到赔偿款的这一方愿意将此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那么离婚时,对方才能分割这笔钱。

以上就是婚姻法对这些财产制定且完善后的新规了。

总之,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敏感且又复杂的问题,虽然结婚不是为了离婚,但对婚姻法多了解一些也没什么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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