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公告

政务   2024-11-13 18:52   贵州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第二阶段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贵州省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在贵州省内;

(3)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4)已在贵州省行政区划内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或者已经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确定实习意向的人员;

(5)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合格,即参加2024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对贵州放宽分数线降30分(含30分)的分数,不执行放宽政策的地区,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降50分(含50分)的分数;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可以视为第一阶段考试成绩合格;

(6)品行良好;

(7)身体健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4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第二阶段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时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12348.guizhou.gov.cn/website/gzjczyhzks/220711BR7HBG12A8/index.html),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贵州省内的户口簿或者居住证;

(3)毕业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学历查询→本人查询→进入学信档案    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选择下载);

(5)2024年度或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考试成绩单;

(6)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的实习合同或实习意向协议;

(7)两寸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合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24年12月中旬在贵阳市举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点信息详见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可于12月2日至12月5日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考试方式

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第二阶段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试卷共一张,总分100分。采用闭卷纸笔答题方式。

(二)考试内容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三)试题类型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五、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第二阶段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试成绩视为不合格。

六、考试成绩与合格证明

考试试卷实行全省统一评卷。考试结束3日后,应试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如下:https://12348.guizhou.gov.cn/website/gzjczyhzks/220711BR7HBG12A8/index.html进行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对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考试报名系统向省司法厅申请复查,复查只能申请一次。复查结果自收到复查申请10日内予以回复,回复结果为最终意见并将通过考试系统予以反馈。

达到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向参加报名时的市(州)司法局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申领考试合格证。

七、考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自带考试用品,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考试区域实行考务安全管理,应试人员须提前到达考点,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安检后入场;

(三)应试人员考试时,除准考证和身份证外,严禁携带其他物品(如手机、电子产品、书籍、稿纸等)进入考场,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八、其他事项

(一)2024年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第二阶段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二)贵州省司法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三)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考试合格证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按照《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领变更注销工作指南》的要求及我省现行政策,可申请执业;

(四)涉及考试报名具体政策事宜,可向省司法厅和各市(州)司法局电话咨询;

(五)本公告在贵州省司法厅官网,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贵州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

九、咨询电话

贵州省司法厅   0851-85559176

贵阳市司法局   0851-87989600

遵义市司法局   0851-28225879

六盘水市司法局 0858-8222554

安顺市司法局    0851-33228521

毕节市司法局    0857-8236177

铜仁市司法局    0856-5223619

黔南州司法局    0854-8232292

黔东南州司法局  0855-8566506

黔西南州司法局  0859-3666529

考试系统技术服务热线 0851-85866375



                                   贵州省司法厅

2024年11月13日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终审:李克炯
复审:黄    艳
初审:陈    睿
编辑:陈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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