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起,电动车有新消息,二、三、四轮车都在内,车主注意
文摘
2025-01-22 09:12
江苏
进入2025年以来,全国多地加大了关于电动车的治理工作,不断有新的管理政策实施、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体来看2025年电动车的管理强度相较以往只增不减,因此大家在使用电动车的出行过程中需要更加小心。目前不少地区均发布公告,明确在即将到来的2月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前不久,张家口下花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明确当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当地居民小区为主、覆盖其他经营性场所和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隐患。根据当地有关部门的部署,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分为3部分进行。其中,1月10日至15日期间为“宣传发动”阶段,当地将利用宣传海报与线上社交平台向车主发放消防安全提示。从1月16日至3月底期间为“精准管控”阶段,当地每日将在18-20点高峰时段,巡逻劝阻占用消防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针对不听劝阻的车辆下发违法提示通知书,并记录违规停放次数。此外,2月16日至3月底同步进行“违法处理”阶段,当地针对多次违规停放、不听劝阻的电动自行车,拖走车辆至消防大队,并依据法规对车主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近日,当地发布《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当地交管部门明确,以2025年2月24日为截止日,期间在陇川县城区、普通国省道、农村道路等路段;学校、医院、客运站等场所周边道路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电动车进行的重点整治工作,除了不佩戴安全头盔外,当地交管部门还将严查未满16周岁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无证、准驾不符驾驶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驾驶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遮雨棚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装置;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等等违法行为。 当地交管部门发布《镶黄旗关于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明确将在当地城区范围内的所有道路及周边全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通告中可以看出,当地将对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四轮车视为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并在整治期间严查相关车辆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车未悬挂号牌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当地交管部门还强调,对于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因此大家近期在使用电动车的过程中需要做到合法合规,如果违规上路被交管部门查处,将面临各项处罚。综合以上地区的通告,可以看出全国多地对于电动车的管理政策在2月份都将持续收紧,各类集中整治工作不断进行,大家在用车时需要按照当地交管部门的规定,做到合法合规上路,避免违规上路,只有这样才能一定程度上不被交管部门处罚。好了,那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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