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李乐同志的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彭坚同志的岳阳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国伟同志的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付志龙同志任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岳阳市岳阳楼文物保护中心)主任职务;
卢明哲同志任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何军霆同志任岳阳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谷臣凯同志任岳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
黄辉同志任岳阳市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免去李华云同志的岳阳市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岳新同志的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姚建云同志的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吴国良同志任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岳红同志的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刘险峰同志任岳阳市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李岳东同志任岳阳城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文兵同志的岳阳三荷机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戴日升同志任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岳阳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苏正明同志的南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长江同志的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洪和平同志的平江起义纪念馆管理处主任职务。
董事长、副总经理的任免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经市委批准同意,以湖南临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基础,组建岳阳城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为一类市管企业。湖南临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退出市管企业范围,作为岳阳城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其董事会、经理层组成人员领导职务自然免除,转任岳阳城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应职务,不再办理任免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