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格控制噪声污染与实施道路封道
创造良好学习考试环境的通告
2025年1月浙江省普通高校选考和普通高中学考将于1月6日至1月8日举行,我县设磐安中学、磐安二中两个考点。为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确保本次选考学考平安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1月3日至1月5日期间,各考点、考生集中居住地附近严禁有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和其他可能产生噪声扰民的各类作业、活动,夜间(20:00—8:00)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扰民的作业、活动;1月6日至1月8日期间全天24小时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扰民的作业、活动。
二、严格禁止各类噪声污染。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超标排放噪声;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商店(超市)使用高音广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严格控制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在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100米内严格执行“静音”管理,各考点附近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辆进出。2025年1月8日8时50分至9时30分外语考试听力测试时相关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磐安中学考点,学进桥桥头、磐安中学体艺馆门口;磐安二中考点,螺山路与月山路交叉口、海螺街与螺山路的交叉路口、北镇街与文溪北路的交叉路口。请您驾车出行绕开考场主干道,经过考场周边时不要鸣喇叭,确保考生不受噪音干扰。
四、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将强化检查监督,加强执法检查和巡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各职能部门投诉电话:
县公安局报警中心 11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4667802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84662733
安文派出所 84653000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84883300
特此通告。
磐安县人民政府
二O二五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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