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鼓励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公告

政务   2024-11-08 19:08   陕西  

广大机动车所有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奖补工作有关要求,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奖补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延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不包含低速载货汽车)提前淘汰(不包含转出),给予适当资金补贴,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提前淘汰车辆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2025年年底前达到强制报废期止的;

2、距强制报废期止不足1年(含1年)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4、由于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或灭失的;

5、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情形。

二、补贴标准及陕西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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