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学文:以严明纪律促进干部担当作为

文摘   2024-11-19 16:47   黑龙江  


 2024年第22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新时代 新指南”栏目刊发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主任边学文署名文章《以严明纪律促进干部担当作为》。


以严明纪律促进干部担当作为

边学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促进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守纪与敢为的辩证关系,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担当作为践之于行,推动形成改革奋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教育作用,在常态长效中引导干部知止善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纪律教育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常态长效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更好发挥纪律教育治本功效,使“自觉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坚定行动。


注重纪律教育与党性锤炼相结合。党性与党纪是一个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是党员立身立业立言立行的基石;党纪是保障,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性坚强才能纪律严明,严明纪律又能有效纯洁党性,两者既有内在联系又相互促进。要以纪律教育锻造政治品格,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党的理论忠诚信仰,对党的核心忠诚维护,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忠诚根基。以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廓清模糊认识、划清公私界限、把握尺度分寸,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纪律教育强化宗旨意识,树牢群众观点,严守群众纪律,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始终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
注重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纪律教育是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日积月累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既要集中发力、形成声势,又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营造遵规守纪浓厚氛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作出部署,为抓好纪律教育指明方向。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深入学纪、带头守纪、严格执纪,在纪律教育上走在前、作表率。拓展纪律教育深度广度,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集体学习等制度,采取领导领学、专题研讨、讲纪律党课等方式,推动纪律教育全面有效覆盖,持续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以铁的纪律凝聚意志、强化作风、锻造队伍。
注重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典型是最鲜活的教科书。加强纪律教育,既要突出润物无声的正向引领,汲取智慧力量,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又要强化触及灵魂的警示震慑,增强底线意识,自觉绷紧纪律这根弦。要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挖掘提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从党的光荣传统中汲取纪律滋养,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和典型,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学习、见贤思齐。创新警示教育方式,综合运用警示教育片、警示录、忏悔录等教育资源,组织开展案件宣讲、旁听庭审等情景式沉浸式教育活动,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在纪律框架内知行知止、能为善为。
充分发挥党的纪律约束作用,在严格执纪中促进干部廉而有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者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促进党员干部既遵规守纪又积极作为,必须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动真碰硬强化纪律执行,把纪律的“螺丝”拧得紧而又紧。
坚持挺纪在前、以严促行。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纪律严明,党的事业就会蓬勃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纪律松弛,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行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关键一程,唯有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全党统一步调、令行禁止,才能凝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合力。要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尺子,一量到底、一寸不让,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都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始终抓住政治纪律这个纲,充分发挥打头管总作用,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推动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衔接贯通,既强化党内监督、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又深化国家监察、确保公权力为人民服务。
坚持治庸治懒、以责促勤。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党员干部来说,担当尽责既是政治品格,也是分内之事。新征程上,使命任务越艰巨,风险挑战越严峻,越需要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准确把握“纪”与“责”的关系,通过强有力的执纪问责,推动构建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促进干部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重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落实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肃查处不担当不用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促进干部把该挑的担子挑起来、该扛的责任扛起来,踏踏实实做事、勤勤恳恳工作。
坚持抓早抓小、以督促止。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积小错为大错的过程。查处违纪干部是治已病、抓末端,只有把功夫用在平时、把监督挺在前面,常教育、常提醒、常督促,在反复“敲打”中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才是真正对干部负责、最大限度保护干部。要把做实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做准专项监督、做强基层监督贯通起来,精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咬耳扯袖,关键时刻猛击一掌,及时将“触线”干部拉回正轨。积极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内监督文化,引导干部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听得进意见、容得下批评,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身正己,在纪律的“安全区”内立身干事,切实把监督压力转化为创业动力。
充分发挥党的纪律保障作用,在激励关爱中推动干部放手敢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纪律是“戒尺”,也是干事创业的“鼓槌”。监督执纪有“力度”也有“温度”,必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不严苛、宽容不纵容,使干部既管得住手脚、又放得开手脚。
以精准处置立规明向。精准处置能够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处置失当不仅影响执纪的权威性、严肃性,还会让干部畏首畏尾、寒心泄气。只有坚守实事求是生命线,是什么性质问题就按什么性质对待,查实多少问题就处理多少问题,不放纵放水、不强拉硬拽、不拔高凑数,才能树立起鲜明监督执纪正导向,打消“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要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统筹把握事实证据、纪法标准、思想态度等情形,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处理,确保公平公正、干部服气。具体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科学看待党员干部在改革发展中的失误错误,准确区分是“为公”还是“谋私”,是“无心之失”还是“有意为之”,既做到大胆容错、果断纠错,又防止保护变庇护、宽容变纵容,最大限度化“消极”为“积极”,激励干部敢闯敢试敢干。
以惩治诬告扶正祛邪。诬告陷害行为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加强诬告行为治理作出部署。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对身处改革发展一线的干部而言,是最大的保护和激励。要以零容忍态度狠刹诬告歪风,既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者,也查处隐匿幕后操纵者,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不让诬告者图谋得逞、担当者蒙受冤屈,释放诬告陷害必付代价、遭受诬告组织撑腰的强烈信号。坚决纠正诬告陷害不当得利,让那些“想告谁就告谁、想怎么告就怎么告”的诬告陷害者无利可图。及时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还干部一个清白、给干部一个公道,让干部更有底气触及深层利益、处理复杂矛盾,更有动力锐意进取、攻坚破题。
以暖心回访焕发干劲。从严治吏,处分不是“终点站”。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是自己的同志,不能一处了之,不能打入另册,更不能一棍子打死,而要通过鼓励关心、激励教育、勉励奋进,使干部真正认错悔过、重燃干事热情,实现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要树立“纪检监察机关也是干部之家”的理念,把监督执纪的刚性与柔性、力度与温度结合起来,把政策感召、纪法教育、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贯穿跟踪回访全过程,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跌倒”干部打开心结、轻装上阵。加强跟踪回访结果运用,对彻底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支持组织部门大胆用起来,使干部满怀对组织的感恩之情,积极投身改革发展大局。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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