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通告

政务   2025-01-21 17:18   江西  


关于在我市学校周边

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

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加强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净化我市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教育体育部门在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周边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

1、无证驾驶摩托车;

2、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3、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4、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非法改装、加装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时间: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结束,此后常态化开展。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新余市教育体育局  新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月21日



编辑/敖斌  校对/李 翠  审核/肖缙淳 刘卫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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