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文化精品文化人才奖励和2025年度文化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政务   2025-01-16 20:34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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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永康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文化精品文化人才奖励和2025年度文化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24年度全市文化精品文化人才奖励和2025年度文化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类型

(一)项目奖励

2024年度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舞台艺术、视觉艺术、文学、广播剧、文艺评论、理论文章、重大课题、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和新闻作品等。具体奖项见《永康市文化精品文化人才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人才奖励

符合《办法》文化人才奖励标准的文艺、哲学社科和新闻领域的优秀人才。

(三)项目扶持

1.扶持类别:

(1)广播影视艺术类,主要包括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动漫、广播剧等;

(2)舞台艺术类,主要包括戏曲、音乐、舞蹈、民间文艺(含永康鼓词等非遗表演项目)等;

(3)视觉艺术类,主要包括美术、摄影、书法、工艺美术等门类的主题创作工程、展览项目和新作品创作;

(4)文学类,主要包括长篇小说、历史文学、中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集、散文集等;

(5)人才培养类,主要指针对文艺人才培养的关键领域或薄弱环节开展的集体创作、专题培训、专题研讨和教育实践等项目和活动;

(6)新闻创优类,主要指围绕浙江新闻奖等奖项开展的新闻创优类项目。

2.扶持方向:

(1)围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创作的优秀作品/项目;

(2)围绕“世界五金之都 品质活力永康”战略部署,全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生动实践的永康篇章,展示永康新时代人文高地的丰厚内涵,助力浙江中西部文化中心建设的优秀作品/项目;

(3)深化“文润永康”建设,能够持续擦亮“一山一镇双贤”金名片,挖掘胡公、陈亮文化内涵,丰富方岩景区、芝英千年古城、大司巷特色文化街区等地标文化内容的优秀作品/项目;

(4)其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项目。

3.申报条件:

(1)广播影视艺术类项目须在我省备案,完成剧本或分集大纲,未正式播出或公映;

(2)舞台艺术类已完成剧本或大纲,未正式演出或播出;

(3)视觉艺术类项目应明确创意构思,但未完成作品创作;

(4)文学类项目已完成大纲或全部书稿20%以上的章节,未正式出版,文艺评论类项目提供详细的研究方案,未正式发表;

(5)人才培养和新闻创优类项目提供实施或策划方案,务实,可操作。

各项目均应在申报年度内或下一个年度内完成。



二、申报材料

1.奖励项目填写申报表,附证明材料1份。

2.奖励人才填写申报表,附证明材料1份。

3.扶持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2025年度永康市文化扶持项目申报表、内容大纲或项目策划书;

(2)电视剧、电影、动漫等需另外提供在我省备案的证明材料,有剧本的需提供剧本1份。动漫类申报项目还需附DVD格式片花1份;

(3)合作项目需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立项权、奖项申报权归属于永康市或明确双方拥有共同申报权)。



三、申报要求

1.广播影视艺术类项目由市影视办组织申报(联系电话:0579-89202898);舞台艺术类由市文广旅体局组织申报(联系电话:0579-89289825);视觉艺术类、文学类由市文联组织申报(联系电话:0579-87101584),新闻创优类由市融媒体中心组织申报(联系电话:0579-87112312),人才培养类项目参照前述类别进行申报。

2.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2月19日,已获上级扶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融媒编辑:董碧冰

校对:华偎兑

一审:应栩漪

二审:应芳蒙

终审:王贻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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