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16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
(浙江省重点会场)暨衢州幸福河湖“野能游”
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救生协会
主办单位:衢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衢州市体育局、衢州市水利局、衢州市河长办、浙江省水上救生协会
协办单位:衢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衢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衢州市游泳协会
⑴ 18至35周岁(2006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⑵ 36至50周岁(1988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⑶ 51至65周岁(1973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3.参赛人员: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游泳协会或俱乐部、游泳爱好者组队参加,每支参赛队伍限报30人,总参赛人数约900人。1.国家在册现役专业游泳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违规参赛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及参赛成绩。2.参赛人员必须符合竞赛规则年龄规定,并具备 2000 米以上体能和技能水准。3.游泳比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加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项目报名参赛。 4.运动员参赛不得冒名顶替,现场检录以二代身份验证为准。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团队成绩和奖励。5.各年龄组按《秩序册》编排时间进行检录,检录验证完毕后,在出发点集合做准备活动。第 2 次检录不到者视为放弃参赛资格。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游泳竞赛的相关规定。运动员必须经检录方可下水游泳。2.运动员必须佩带年龄组别规定的颜色泳帽和安全浮球从出发 台水下出发,按照大会指定的路线游向终点,在经过转弯浮球标志物时必须从外侧绕过浮球标志物,未经外侧绕球者或就近缩短距离者作犯规处理,取消比赛成绩。1.个人奖:每个年龄组别参赛运动员多于 10 名的取前8名进行奖励并计入团体分,团体分分别为 11、9、8、7、6、5、4、3,未获名次的参赛运动员计团体分2分。组别中参赛运动员少于 10 名的 取前 3 名进行奖励并计团体分,团体分分别为 11、9、8,未获名次的计团体分 2 分。3.团体奖:团体奖以参赛队为统计单位,取前六名进行奖励。每个参赛队以个人竞速赛得分、畅游分相加所得,得分高的排前列。如出现两队总分相同,则以单项第一名多者确定其团体奖名次的先 后。4.比赛奖励设置:个人竞速赛取前八名进行颁发奖牌及奖金,前三名颁发金、银、铜奖牌,四至八名颁发名次证书;奖励标准是:第一名 800 元,第二名 700 元,第三名 600 元,第四名 500 元,第五名 400 元,第六名300元 ,第七名200元,第八名100元团体奖取前六名进行颁发奖杯及奖金,奖励标准是:第一名 6000 元,第二名 5000 元,第三名 4000 元,第四名 3000 元,第五名 2000 元,第六名1000元。其余各队颁发纪念奖牌。1.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游泳协会或俱乐部、游泳爱好者组队参赛,不接收个人报名。按大会制定的报名表于 7月25日前发电子邮箱至 179300415@qq.com,收件人:孙盘邦 联系电话:13306702580同时将盖章的纸质《报名表》、《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公开水域2000米测试承诺书》报到当日交到组委会。2.每位参赛运动员、畅游人员收取参赛服务费(含保险、泳具等)50元;参赛服务费用按要求汇入指定账户。仲裁委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其余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参赛人员往返交通、住宿费、参赛服务费自理,食宿地点由组委会统一推荐,比赛日组委会提供中餐快餐,其他餐饮各代表队自理。十一、遇到极端气候、疫情等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立即启动赛事“熔断”机制,终止比赛。十三、本规则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比赛自愿参赛人员责任书 这是一份重要文件,在本文件上签字将影响到您的相关权益。请您在签署前认真阅读本文件,充分理解文件内容。阅读并签署本文件后,表明您充分意识到比赛的风险并愿意承担此风险,在此前提下方可报名参加2024年“7·16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浙江省重点会场)暨衢州幸福河湖“野能游”公开水域游泳比赛(下称比赛)。一、本人了解:本次比赛组委会已明确告知本人上述条款,并对比赛的风险进行了提醒和警告。本人已清楚认识到公开水域游泳比赛是一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参加本次比赛是对个人生理和心理极大考验,可能导致严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二、我完全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本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及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本人身体状况符合参赛要求,经过充分的赛前训练具备参加本次比赛的体力条件,具备完成公开水域2000米游泳的能力,可出具健康证明。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比赛。(一)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二)本人了解,比赛场地或其周围的人员、物体、环境或材料都有可能造成危害。本人承担所有参与本次比赛项目及其他所有相关活动的风险。上述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跌倒、冲撞、踩踏或与其他参赛者、赛事工作人员、志愿者、观众、场地标记物或其他障碍物或危险物品的接触及碰撞;降雨、气温或湿度及雷击等天气影响;本人自备设备或比赛组织者提供的设备的缺陷;赛道及人行道在内的赛场状况;或现场观众、参与或协助本次比赛组织工作的人员造成的危险。本人已充分了解此类风险,且自愿承担相应后果。(三)本人了解,比赛组织者或参与、协助本次比赛组织工作的个人可能因不可预见的情况致使本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本人已充分了解此类风险,且自愿承担相应后果。四、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之赛会官员。五、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责任的权利。六、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七、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代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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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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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代表队承诺: 本代表队所有参与比赛人员均完成公开水域2000米游泳测试,具备完成本次比赛的能力。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代表队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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