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

政务   2025-01-30 10:52   宁夏  



1月30日,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分析,目前我市受低压控制,偏东风1~2级,相对湿度47%~85%,不利于污染物扩散,29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重度污染,30日截止7时全市已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7小时。依据宁夏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结合石嘴山市未来气象条件,预计1月30日-31日,全市以静小风为主,空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较差,叠加烟花爆竹燃放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风险,部分时段可能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银川市于2025年1月29日15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为有效应对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及区域联防联控,依据《石嘴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现决定于2025年1月30日10时3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众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或作业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倡导公众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尽量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减少能源消耗,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排污单位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石嘴山市 2024年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清单》Ⅲ级(黄色)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到位。加强帮扶和执法检查,确保涉气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2.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Ⅲ级响应减排措施,停止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转运、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作业,停运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自然资源部门督促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3.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Ⅲ级响应减排措施,加强交通管制,限制高排放车辆上路行驶;禁止使用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其他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按照《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第四条规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
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30日




END


编辑:李玥(见习)
编审:余良
总值班:刘宁
来源:石嘴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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