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政务
2024-10-09 11:43
河北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等到县人社局就业中心(一楼)登记。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身份在本县缴纳的2024年度社会保险(无营业执照且无在单位担任法人、监事、股东、经理等职务,无用人单位参保信息,无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补贴标准:对灵活就业人员按其实际缴纳金额的2/3给予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超过河北省平均工资100%以上的部分不予补贴)。2024年初次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补贴从就业困难认定的次月份开始计算。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延长至退休外,其余期限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为2年。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要真实有效,社保卡账户要保证能用,及时开通,因信息不真实、不全面、不一致、没按时申请的,不予补贴。
临城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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