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信阳固始县,36 岁男子王某因为家庭纠纷把妻子洪某给杀害了。
据了解,王某和洪某有一儿一女,之前就有家暴行为。9 月份的时候,王某把洪某掐得昏迷还小便失禁。洪某提出离婚,本来王某同意了,结果到民政局又不去,去法院起诉,开庭时王某也没到场,洪某就带着女儿租房住。
3 号这天,洪某因为收到儿子消息说想妹妹了,就带着女儿去王某家。后来儿子想留妹妹多玩会儿,洪某就先骑车回家,没想到王某开车撞了她三次,还把她拖到小竹林捅了十几刀,车上还备着新刀,好像早有准备。
网友们都很气愤。有人说婚姻法应该新增加一条,家暴者情况属实可立即离婚,且 3 年内不得再婚,情节严重者要公示家暴史。
还有人问能不能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理,不能因为婚姻关系就保护恶魔。也有人质疑离婚冷静期的意义是什么。
家暴真的太可怕了,这个王某的行为简直令人发指。婚姻应该是幸福的港湾,而不是暴力的温床。
法律一定要严惩这种犯罪行为,给受害者一个交代。同时,也希望社会更加关注家庭暴力问题,为受害者提供更多的保护和支持。
男子杀妻非常残忍,先开车撞了妻子几次后又用刀残忍的捅了她十几刀,120赶到后其妻子已经不行了。
这对夫妻还育有一双儿女,真不敢相信,曾经的枕边人,现在竟变成了刽子手!
一日夫妻百日恩,这是有多大的仇恨才能下此狠手,这男子简直就是恶魔。
暴力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如此残忍的行径必须受到严厉惩处,也希望每个人都能学会控制情绪,以和平方式化解矛盾,莫让家庭成为悲剧的诞生地。
据知情人爆料:俩人都是本地人,俩人感情不合,离婚中,俩人育有一儿一女,一个十三岁一个十岁,女子受不了男子家暴带着小女儿在外租房住,儿子留在家里和爷爷奶奶男子居住。
周末那天也就是十一月三号周日,上午大儿子给女子打电话想妹妹了,想让女子带妹妹来家里玩,女子一想到俩个孩子分离因为自己的原因,就答应了,于是带着女儿回家了,交代完,女子就准备去做自己的事,离开。
哪成想,男子开车背后跟踪女子,也不知道男子想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就往女子身上撞,连续撞了好几下,男子看女子还能动,就拿刀子捅女子,一刀一刀的捅了十多刀,刀刀致命。
最后女子没了气息,当时男子的疯狂劲,都没人敢阻止,太吓人了那场面,直到男子停止,才有人报警,等警方以及救护车来了,女子已经没气息了,血都流干了,属于当场死亡。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这十多年的夫妻那不得是恩重如山啊,可这对夫妻简直过成了仇人,不知道多大的怨恨能让男子做出这疯狂的举动,杀妻。
这下好了,孩子没妈没爸了,家没了,这不该发生的悲剧,发生了,可怜了这俩孩子。
希望感情不合的夫妻,实在过不下去,就放过对方,放过对方也是放过自己,离婚,重新开始,让孩子不管咋的有亲爸亲妈,只不过换一个生活方式,且行且珍惜。
都已经离婚了,何必呢,现在自己也搭上了,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冲动是魔鬼。
这种男人可恶至极,不为孩子想想,这么做的下场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原本是为了减少冲动型离婚,让双方能够冷静下来多想想,使婚姻家庭能够更加稳定,出发点是好的。
然而,即使冷静期届满后,只要有一方不亲自到场领离婚证,这婚就离不了,只有通过法院诉讼。这无疑会增加离婚的难度,对受欺负、处在弱势地位的一方是不公平的。
很多人心里承受不住刺激,不甘心彻底离婚失去对方,于是在离婚冷静期百般阻挠,甚至是痛下杀手。这种情况屡见不鲜,本次悲剧亦是如此!
河南王某杀妻事件,不难看出导致此事发生的主要原因的几个细节,王某与妻子洪某共同两小孩,因洪某在家经常遭受王某家暴,洪某带着女儿在外租房子生活。
由于儿子在王某家,洪某带着女儿去看望儿子时,路上撞上王某,王某驾车撞击并拖拽她到了附近竹林,用预先准备的刀连捅十几刀,导致洪某当场死亡。
离婚的冷静期,很害人。男的知道女的要走,离开这个家,趁还是夫妻关系时,狠狠拆磨。
都已经正大光明的家暴了,去离婚,还要搞什么冷静期,这不是明摆着害人吗,也不晓得谁提出来的。
这种男人,离婚后,肯定是找不到老婆的,他看不得女人离开他过好,产生的这种极端心理。
婚姻对于女子其实也是临脚的一门鬼门关,人品和情绪稳定的人才是首选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