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四条,酒泉市正通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酒字620902008212号)甘肃健玖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酒字620981002408号)2家危货运输企业,未在承诺期限内(1年内)落实专用车辆;玉门市长青危货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酒字620900000168号)已将所有车辆转出,现撤销以上3家企业许可决定,收回已核发的道路危货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1月9日至1月15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到酒泉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并在“意见书”上署名,写明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签名,凡未加盖公章或未签名及未写明联系方式的视同为无效意见。请各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酒泉市行政服务大厅交通窗口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注销相关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注销清册表.pdf
联系地址:酒泉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
联系人:曹建海、贺京
联系电话:0937-2851832
2025年1月9日
来源:酒泉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