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单县机动车检验机构价格及收费行为存在违法问题,可进行电话投诉举报单县融媒 2024年11月09日 14:25 山东

民生   2024-11-10 19:00   山东  

 

全县各机动车检测经营主体:

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检测收费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检测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价格收费政策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依法合理定价。各机动车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监测成本、市场供求、居民消费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机动车监测收费标准。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确保公开透明。各机动车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信息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更新。

三、严格区分监测服务类别,杜绝捆绑收费。要根据普通机动车、新能源汽车等结构特点,设立真实合理的监测收费项目,列明服务内容,做到分类准确、标价清晰,不得就未真实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

各机动车检测机构不得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采取相互串通等方式,操纵机动车检测收费标准。以会议、微信群(平台)、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达成协议,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以各种名目增加收费项目,在标价之外收取或加价任何费用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机动车检测收费过高上涨。

(四)采取误导性收费标示、虚假宣传等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机动车检测

(五)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收费公示内容与实际不符

(六)不区分环保检测、安全监测等具体服务项目,采取打包收费、“一口价”等形式捆绑收费。

五、机动车检测协会要强化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政策宣传、沟通协作、指导引导作用,强化行业自律,营造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全县各机动车检测机构和机动车检测协会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收费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各机动车检测经营主体的市场经营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改正或被反复投诉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机动车检测机构和机动车检测协会价格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存在价格违法问题,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查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

来源:  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荣耀单县
本平台真实、及时地发布单县的相关信息,让您了解一个真实的单县,适当摘选外阜奇闻趣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