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通报!夜爬烧山取暖,石某某等12人被行政处罚

政务   2024-11-23 10:45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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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纵火烧山”的视频引发关注。11月21日晚,针对网民反映的“大牯牛山游客野外生火”情况,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1日晚发布通报称,对12名涉事人员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恢复植被。


此前报道
有网友拍摄到,为了取暖,部分登山者在大牯牛山上砍伐树枝烧火,黑暗中多个火堆在熊熊燃烧烟尘四起。11月18日下午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通报称已联合区公安局、碧谷街道成立调查组迅速启动相关调查核实工作。
据媒体报道,自2023年起,东川大牯牛山日出云海在社交平台上刷屏后,吸引众多游客前往此地看日出,后发展为一野生“景区”。

近期,大牯牛山的日出美景再次走红网络,为了观日出,不少人选择通宵夜爬。夜间气温低,山顶风大,为了避寒,有人便萌生出烧山的“邪念”在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对此行为进行了谴责

(点击图片查看内容)


青春没有售价,但纵火有期徒刑

放火烧山造成严重后果

或将面临牢狱之灾

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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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潇浦镇塘背村塘背岭山场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90亩。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在今年8月底至9月中旬,两次来到塘背岭山场拍摄山野户外生活小视频。9月底周某再次上山拍摄,其间多次违规野外用火,随意生火取暖,乱丢烟头,结果酿成大祸。


-2-

2017年12月,曾某两度携带登山设备及打火机、铁锅等物品,在广东珠海凤凰山塘抱石水库尾附近一山腰平地处搭建帐篷宿营及生火煮面。第二次不慎引燃山林,面积达76.9530公顷,烧毁的林地属于省一级生态公益林、商品林。被告人曾某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处被告赔偿生态林植被恢复费用人民币共4717522.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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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消提示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图看懂森林火灾的罪与罚↓↓

阿消再次提醒大家,进入林区

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森林防火“十不准”

出行游玩请牢记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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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应急管理部、中国消防、新京报、新闻晨报
▌编辑:徐培敏

▌校对:王彩彩

▌审核:邢慧敏

▌投稿邮箱:2446779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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