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油麻地跳尸案!

幽默   2024-10-18 19:26   广西  

11月19日,中国香港两名巡警抵达油麻地德兴街一间别墅时,别墅的职员均面露惊惶之色。


「在哪里?」一名巡警问。


「就在二号房。」别墅的男房管说。


巡警在男房管的带领下,抵达二号房。二号房的房门已打开,阵阵机器声从房内传来。


巡警向男房管看了一眼,男房管会意的说:「那是电动圆床发出的声音,那张圆床还开动着,因为我们不敢乱动房内的东西。」


房内的电动圆床果然仍开动着,巡警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一具全身赤裸、鲜血淋漓的女性尸体,如落了网的活鱼一样,在电动圆床上下抛动,鲜血从伤口溅出,溅得房内各处血花点点。


「房间的电源在哪里?」巡警虽然知道电动床的开关就在床边,但如果走近圆床的话,身上难免会被鲜血溅到,唯有将房内的电源截断,才能令圆床停下来。



巡警将情况向上峰报告,要求增援后,立即将现场封锁,并记录曾在案发后进入现场的人。


法医官汤明奉召到场时,重案组探员已完成尸体及现场一带的拍照工作,指模专家亦在场套取到多个指模,带返总部进行分析。


「汤明。」重案组负责人王永基向汤明打了个招呼,然后两人一起进入现场。


「从死者的伤口判断,死者是被一把厚背刀斩死的,身上共有二十七处伤口,显见凶手是有意置死者于死地。」汤明说:「不过,伤口没有一处是致命,可见凶手并无杀人经验。」


经初步验尸后,尸体送往殓房做进一步检查。


法医官其后在死者体内发现有精液,推测死者在死前曾与人发生性行为。


科学鉴证科在现场搜集证据时,发现了重要线索,令王永基大感兴奋。


「是谁发现死者的?」王永基问首先到场的巡警。


「是这里的男房管及清洁女工英姑。」巡警说:「是英姑首先察觉有异,通知男房管的。」


王永基于是为英姑及男房管录取口供。


英姑说,在1976年11月19日,凌晨一时左右,一名年约四十岁男子,带同女死者前来开房。



「那个女子曾多次前来开房,但每次都与不同男人到来,我推测她是一名舞小姐。」英姑说。


那对男女租了二号房不久,男的打电话到柜台,叫了两碟炒饭,及一包香烟。


到案发当日中午,由于租期已到,但二号房客人仍未退房,男房管打电话到居室去,没有人接听,于是吩咐英姑前往察看。


英姑入房后,看见女死者全身赤裸,在电动圆床上上下跳动,知道事态严重,于是立即通知男房管报警。


「你们有否见到开房的男子离去?」王永基问。


「没有。」英姑及男房管答。


「那个男子有什么特征?」王永基问。


英姑及男房管均表示没有留意,无法提供数据。


回到重案组后,王永基召开侦缉会议。


「根据清洁女工英姑的口供,在案发前曾有人叫过两碟炒饭及一包香烟入房,但我们在现场却找不到这些东西,连烟灰缸亦被人清洁过,相信上述物品是在案发后被凶手带走。」王永基说。


「现场曾被人彻底拭抹过,死者的衣服被人拿走。幸而,我们在浴室的镜子上,套取到一个指模,那个指模十分特别,鉴证科相信那一个『六指』指模。」


「此外,我们在床单上发现一些细碎鱼鳞,相信凶手可能是一个渔民或者是经营与鱼类有所接触的营生。」王永基说:「至于死者身份,仍有待调查,相信她是一名欢场女子。」



王永基稍后将案件分三路调查:一路是循「六指」指模找寻那人身份,二路是到各出售鲜鱼的地方找寻凶手,三路是到欢场查证死者身份。


次日,探员查到死者在旺角弥敦道一间舞厅任职,艺名叫小萍,真名叫郭明绿。


据郭明绿的妈咪(妈妈生,舞厅领班)说,在11月18日晚,有一个姓张熟客买钟带死者出街。


「那名舞客有什么特征,他是否有『六指』的?」探员问。


「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特征,似乎也没有『六指』。」妈妈生说。


虽然那个舞客的特征与目标人物不符,但由于他可能是最后见过死者的人,所以探员不放过这条线索。


那人是这间舞厅常客,警方于是派人留下来监视。


一直等了三天,终于等到了。


当晚,那名姓张男子到舞厅来,他似乎不知道小萍(郭明绿)已经遭遇不测,还叫妈妈生带小萍过来。


妈妈生没有当面道破,唯唯诺诺走开。当她回来时,身旁的不是小萍,而是在舞厅等了三天的重案组探员。


探员表露身份后说:「张先生,你可能是最后见过小萍的人,我们希望你能协助调查。」


当张某知道小萍的死讯后,面色不由一变,但很快就回复镇定。


张某说,那晚他与小萍在旺角一间夜店,突然,小萍的传呼机响起,她复了电话之后,回来向他道歉,说家中有急事,不能陪他。


「我虽然有点不高兴,但总不能强行将她留下,只得让她离去。」张某说。


张某又说,小萍离去后,他在夜店遇到朋友,一起消夜至翌晨六时才离去。



探员经查证后,知道张某所言属实。此外,翻查传呼机台数据,发现在当晚十二时三十七分,一个姓卢男子曾致电传呼小萍。


那个男子留下的电话,属佐敦道一间餐厅所有,距案发的别墅不远。探员推测,姓卢男子与小萍有不寻常关系,否则小萍也不会在消夜中途离去。


探员将调查所得告知王永基,王永基亲自到舞厅搜集数据,从小萍的姐妹玲玲口中,知道小萍较早前与一个姓卢男子打得火热。


「大约在半年前,那个姓卢男子经常来捧小萍场,据小萍说,她在那个人身上得了不少钱,但个多月前,两人似乎闹翻了。」玲玲说。


据玲玲说,两人闹翻的原因是与一张屋契有关,那间屋是卢某买给小萍,作金屋藏娇之用。


月前,卢某因周转不灵,向小萍取屋契救急,但小萍早已将屋契按给银行套现,无法依言照办。


「卢某是否有『六指』的呢?」王永基问。


「有,他的确是有『六指』的」玲玲说。


「知道他是干么的吗?」王永基问。


「据小萍说,卢某是在屯门做鲜鱼买手的。」玲玲想了一会说。


王永基从玲玲口中得到宝贵线索,立刻将调查网缩小,集中人手在屯门,终于知道卢某在青山旧墟活动,一家人住在新发村,但他却经常到陈屋村一间无门牌木屋居住。


王永基兵分两路进行监视,终于在陈屋村把卢某拘捕,带返重案组总部。


经认人及核对指模后,证实卢某曾与死者开房。


对于这一点,卢某并没有否认。


「我当日的确与小萍到别墅开房,但由于我要赶回屯门买鱼,在凌晨三时已离开别墅,至于小萍因何遇害,我真的一无所知。」卢某说。


王永基核对卢某所说的话,证实在案发日凌晨五时,卢某果然在屯门买鱼,整日一直没有离开屯门。


王永基翻阅法医官汤明的验尸报告,汤明凭尸体身上没有尸斑,推测死者在上午十一时左右(距揭发时间不足一小时)遭人杀害。


卢某的口供及汤明的验尸报告并不相符,王永基不禁感到迷茫。


「难道小萍不是卢某所杀,凶手另有其人?」王永基一时间也难以下定论。


不过,王永基仍将卢某扣留,作进一步调查。


另方面,王永基查出,在案发当日中午,小萍储蓄户口内的十多万元,被人在屯门一间银行提清。


王永基经由银行方面取得那张提款单,交由笔迹专家鉴证,证实笔迹与卢某的相同。


卢某冒小萍名义提款,令王永基感到事不寻常,但却未能证明卢某是杀害小萍的凶手,因为他有不在场证据。问题出在哪里呢?王永基每遇到这种情况,通都都会把整件案从头到尾整理一次。


当他翻看别墅清洁女工英姑的口供时,忽然兴奋得大叫起来,立刻打电话给法医官汤明。


「我详细再检查过,小萍的死亡时间,应该在凌晨三时至四时之间。」汤明说。


原来王永基及汤明到场时,电动圆床已被按停,所以汤明凭尸斑判断死亡时间,就出现误差,因尸体在圆床上上下跳动,无法形成尸斑。


卢某知道这个奥妙,所以利用电动圆床来制造不在场证据,但结果仍被王永基识破。



1977年6月15日,卢某被控谋杀,在高院审讯。他否认谋杀,但承认误杀。


1977年6月20日,由六男一女组成的陪审团,一致裁定卢某谋杀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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