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答题领熊丨北滨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行人闯红灯过马路被撞,受伤还要担主责

政务   2024-12-03 17:28   重庆  

红灯停,绿灯行

不仅车辆需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行人亦是如此


在日常生活中,

有部分行人抱有侥幸心理

无视信号灯指示随意穿行道路

殊不知危险正在悄悄靠近……


10月12日凌晨,万州区北滨大道牌楼公交车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正在人行横道上横过道路的行人被一辆小轿车撞倒……



经查,当天5时13分许,行人方某某乘坐公交车在北滨大道牌楼公交站下车后,违反信号灯指示沿公交站旁的人行横道闯红灯横过道路。与此同时,魏某某驾驶渝F69***小型客车沿北滨大道从体育场往万棉厂方向超速行驶而来,将正在横过道路的方某某撞倒在地,导致方某某受伤、车辆受损。


当事人方某某闯红灯横过人行横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方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当事人魏某某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魏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



安全出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对于驾驶人来说,应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切不可超速行驶。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希望大家“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答题领熊


万州交巡警正在开展线上“122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答题”活动,请大家积极参与,活动奖品就是你的“心上熊”哦!


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


如何参与活动:



1、关注“万州交巡警”微信公众号。


2、活动期间,“万州交巡警”微信公众号将在每日发布的头条微信里,根据头条内容在文末发出一个交通安全知识问题,参与者通过留言进行答题。



3、答题正确且答题留言点赞排名前5的网友将获得可爱的交警小熊。答题留言点赞时间由头条发布时间开始,至次日17时结束。


4、若出现参与者答题正确且点赞数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答题完成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奖品发放:



1、活动期间,每日点赞时间结束后,我们将对获奖网友的留言进行回复,通知网友领取奖品。


2、所有奖品不支持邮寄,获奖者请凭本人相关证件、手机获奖信息到指定领奖处兑奖。领奖地址:万州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3、收到领奖通知后,一周之内未领取者,视为主动放弃获奖资格,活动方不再发放奖品。


特别提醒:本次有奖答题活动不会收取参与者任何费用,请大家谨防上当受骗!





今日提问

在留言区回答下面的问题,答题正确且答题留言点赞排名前5的网友将获得可爱的交警小熊,答题留言点赞时间由头条发布时间开始,至次日17时结束。


现在我们就来发布今天的交通安全知识问题:


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_____指示通行。


请大家积极参与,踊跃答题!交警小熊等你来拿哟!





信息发布丨万州交巡警

责任编辑丨大风

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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