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某烟酒行被立案查处!

民生   2024-09-06 15:36   广东  

近日,怀集县市场监管局委托某检测机构对怀集县怀城街道某烟酒行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抽样人员依法出示工作证件和怀集县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委托书,并现场告知该烟酒行负责人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但该烟酒行负责人无正当理由,前后两次拒绝配合抽样工作,影响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坚决震慑“拒抽”违法行为,怀集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烟酒行进行立案查处。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是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能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隐患,对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管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配合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拒绝、阻挠、干涉监管部门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请自觉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等工作,依法履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对于拒不配合食品安全抽样工作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普法小课堂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现场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当书面告知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安全抽样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不得拒绝或者阻挠食品安全抽样工作。”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或者干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风险监测和调查处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来源:怀集市监发布

(免责声明:1、文章部分图片以及内容来源网络。2、因编辑需要文字和图片之间亦无必然联系,仅供读者参考。3、我们所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因非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原作者或编辑认为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4、本网页如无意中侵犯了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来电告之,我们将立即予以删除。)


肇庆西江明珠
西江明珠,肇庆生活门户网站,立足肇庆,服务肇庆,为广大市民提供丰富的同城生活资讯.热点频道:人才招聘,房地产,团购,汽车,美食,娱乐,论坛,微社区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