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文摘   2024-12-25 09:27   甘肃  

临潭县动物运输车辆备案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事动物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车辆,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现就动物运输车辆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条件

畜禽运输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厢壁及底部、隔离地板应当耐腐蚀、防渗漏、耐高温,便于清洗、消毒和烘干;

(二)具有防止动物排泄物等污物渗漏、遗撒的设施设备;

(三)随车配有清洗、消毒设备和消毒药品;

(四)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的,应当配备符合交通运输部要求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

(五)具有其他保障动物防疫的设施设备。

二、备案材料及流程

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动物运输活动。备案时应当在“牧运通”信息系统提交车辆所有权人的营业执照、运输车辆行驶证、运输车辆照片。

三、注意事项

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运输台账,详细记录检疫证明编号、畜禽名称、畜禽数量、运输时间、启运地点、到达地点、运输路线、车辆清洗、消毒以及运输活动中死亡、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畜禽的处置等情况。跨省运输畜禽的备案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相关信息记录保存半年以上。备案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动物的安全和防疫要求。

注:畜禽运输车辆必须依法进行备案,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车辆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将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临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备案操作手册

牧运通备案操作手册

用户注册。畜禽运输主体打开微信搜索“ 牧运通” ,找到小程序。或微信扫码直接进入(如下图)。点击小程序“牧运通”进入登录界面,登录界面如下图:

1-选择“自助注册” 。

2-选择“省份”,再选择“备案类型”。

3-输入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依照页面提示完成注册。

注:注册完成后,登陆账号为手机号码,密码为设置的密码,请牢记。

备案与登记。畜禽运输主体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界面输入账号(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登录系统后可以进行车辆备案、贩运主体备案。

操作说明:

1-选择“ 车辆管理” ,进入后点击“ 新增” ,进入“ 车辆备案”界面。

2-完善备案信息,提交。(需准备:行驶证照片、车辆清洗消毒设备照片、车辆前后方 45 度照片各 1 张)



备案登记。证件类型为单位的点选单位,需填写单位营业执照编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畜禽的车辆,以及发生疫情省份及其相邻省份内跨县调运畜禽的车辆,应当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相关信息记录保存半年以上。

车辆定位如需要接入平台必须安装符合部标协议的 GPS 设备,设备 IP 地址指向:47.95.196.74:31000,本平台支持 JT/T808,809 设备的接入,设备购买前请与卖家沟通确认,系统提供查询功能,可查询设备是否接入成功。

运输范围为【县内】或【省内】时,GPS 设备编码可以选填,如车主已安装部标 GPS 设备,请选择【有定位器】并输入设备编码。如车主没有安装 GPS,提交的备案申请信息时选择【无安装】;运输范围为【跨省】时,车主必须安装 GPS 设备,4.5 吨以上的车辆必须安装部标设备;检查项目需现场拍照,不能选择相册照片或其它来源的图片;如审核不通过,请不要在备案申请模块重复提交车辆信息,需要在车辆管理里审核未通过模块打开车辆详情,点击右上角【操作】按钮修改车辆信息重新提交。

标“*” 的为必填项目,如不填写则无法提交。

备案查询。已提交的车辆备案信息,在这里查看。可以查看车辆的审核状态,若车辆审核不通过,则在这个界面修改车辆信息,重新提交。

备案信息提交后,可在车辆管理内查看备案审核进度,在监管审核人员未审核时车主可以在“ 全部” 或“ 待审” 中打开车辆详情修改备案信息,如审核后需要修改备案信息,需要监管人员反审核后才能进行修改。





主编 | 牛   蕊  责编 | 张彩霞
审核 | 王振江  编辑 | 丁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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