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推进源头隐患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申请换证。驾驶人逾期未换证仍驾驶机动车的,将予以处罚;对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将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现公告以下机动车驾驶人(见附件)驾驶证逾期未换证,请尽快办理换证业务。
特此公告。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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