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玉泉2024邢台马拉松赛
2024邢台马拉松赛暨“生命之约·大爱传递”公益马拉松于10月20日(周日)在我市举办,为确保赛事期间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赛事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和孔明灯等。
二、临时管控时间:
2024年10月20日00:00至2024年10月20日18:00。
三、临时管控区域:
1、全程马拉松路线沿线周边500米范围:邢台园博园南门(起点)——泉北东大街——东华路——七里河北侧健身步道——七里河北侧绿道与滨江路交叉口——滨江路——邢州大道——襄都北路——泉北东大街——邢台园博园南门(终点)。
2、半程马拉松路线沿线周边500米范围:邢台园博园南门(起点)——泉北东大街——东华路——中兴东大街——中兴东大街与府前南街口——开元路——邢州大道——襄都北路——泉北东大街——邢台园博园南门(终点)。
3、健康跑路线沿线周边500米范围:邢台园博园南门(起点)——泉北东大街——园博园内部道路——终点广场。
四、临时管控原则:
临时管控期间,除赛事需要外,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
五、临时管控措施:
对于违反临时管控规定升空的,相关部门将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邢台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