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桃源】致广大市民朋友及经营业主的一封信

时事   2024-11-22 17:33   湖南  



致广大市民朋友及经营业主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及各位经营业主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我县品质桃源建设,提升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提质增效,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和工作环境,敬望广大市民及经营业主理解、配合、支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临街门店应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店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店内垃圾容器放置店外或街面。
2.倡导垃圾不落地,减少垃圾二次污染。临街门店应自觉将生活垃圾临时收集后放置在店内垃圾容器里,并配合环卫工人做好垃圾收集工作,在环卫垃圾收集车到达周边时,自行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收集车上。环卫工人统一收集垃圾时间段为8:00—10:00、13:00—15:00、19:00—21:00。垃圾量较大的餐饮业,请自行将垃圾运至就近的垃圾站。
3.落实临街门店“门前三包”责任。不得将店内和人行道的垃圾扫入街面;不得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县城管执法局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4.爱护公共卫生,切勿在城区街道、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丢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白色垃圾(饭盒、塑料袋、餐巾纸、饮料瓶)等废弃物。
5.爱护环卫设施,保持环卫设施清洁,不得把果皮箱敞开或内桶外置,不得损坏或擅自拆除环卫设施。
6.未经批准切勿在城区内沿街散发广告、宣传品等。
7.临街建筑施工,须实行围档作业,完工后请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切勿堆放垃圾、物料等。

美丽桃城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改善城市环境、保持城市洁净、树立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味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和责任。希望大家积极支持配合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革除陋习,彻底告别不文明行为。同时,请您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投诉电话为:6636622 。

桃源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8日




来 源:桃源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编 辑:赵懿荻

一 审:张译夫
二 审:钱 丽
三 审:黄建平
投稿邮箱:35022650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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