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厅发布征求意见稿,此地退役军人抚恤补助要涨了!标准如下:

文摘   2024-12-01 17:02   北京  
尽管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财政部还未发布统一的提标通知,但已有多个地方政府积极行动,为提升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做好准备。
例如,浙江省已经迈出了重要一步。11月29日,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意见。这意味着,浙江的退役军人们很快就可以享受到更高的补助标准。
公告表明,公众可以从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之间提交意见。这是一次与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相关的调整,大家若有更好的建议应及时反馈,具体的反馈方式可以在事务厅官网上查阅。
从意见稿的内容来看,此次调整涉及的优抚对象众多,包括部分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籍退役士兵等十多个类别。
同时,部分参战参试人员也被列入调整范围。
针对参战参试人员,调整后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984元,比去年增加了504元。对于自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补助从每人每年10080元提高到10584元。
对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金额每年增加390元,自费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伍军人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20元,增加了360元。
此次调整遵循自然增长机制,以确保退役军人维持基本生活水平,这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的成功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机制的有效性。
根据意见稿,此次提标的执行时间定为2024年8月1日。也就是说,意见稿一旦通过,退役军人从这一天起就可以按照新标准领取抚恤补助金。
由于公告发布时已是11月底,距离执行时间过去了近4个月,后续发放中将涉及补发问题,大家务必核算清楚,若发现未足额发放,应及时向当地事务部门反映。☞点击此处,加战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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