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委召开2024年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
文摘
2024-10-21 21:49
湖南
10月18日,珠晖区委召开2024年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协调工作指示精神和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精神,解读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审议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相关协作配合制度,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理主任、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肖明旭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陈燕主持会议。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阎绪付等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强调,反腐败协调小组是党中央关于加强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性安排,也是协助党委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机制。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凝聚起强大的反腐合力,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会议要求,反腐败协调工作是一种常规制度,要强化责任、凝聚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责任。要加强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议定事项。要加强协作配合,落实目标任务。反腐败协调工作是一项责任义务,要切实履职、规范推进。要及时移送问题线索,严格执行线索移送、案件通报协作配合制度。要规范人员信息核查,严格身份信息核实程序。要推动监督贯通融合,注重党纪处分与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有效贯通。反腐败协调工作是一种相互监督,要整合力量、严格监管。要注重优势互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要全面优化资源,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故意隐瞒不报、延误报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反腐败协调工作是一种奋勇担当,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主动接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宋欣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