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周女士是一家酒店的服务人员,2021年上半年因受疫情影响,酒店的生意基本停滞。为了控制人工成本,该酒店与周女士、某商超企业达成借调协议,将周女士借调至该商超企业上班。10月中旬,周女士在工作期间受伤,但是酒店和商超企业都不愿为她申请工伤认定。周女士想知道,自己受到的工伤事故伤害,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周女士原是酒店服务人员,被借调至商超企业工作,这种工作模式并不改变员工的劳动关系归属,换言之,周女士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还是酒店,只是周某被借调至商超企业工作而已。
所以,如果周女士发生的事故伤害属于法律规定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况,那么就应当由周女士所属单位即酒店为她申请工伤认定,商超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酒店没有在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周某申请工伤认定,周女士也可以在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结论
周女士可以先自行申报工伤,确实属于工伤的,应当由酒店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ND
来源: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号
编辑:吴伟婷
责编:陶逢春
审核:贺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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