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布12起典型案例

民生   2024-12-02 17:16   青海  

城镇燃气领域12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

近日,西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公布了2024年西宁市城镇燃气领域十二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西宁某液化石油气公司未定期检查用户燃气设施案

2024年1月27日,西宁市城乡建设局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西宁某液化石油气企业对其负责配送气瓶的用户(城西区某轻食餐吧)未定期开展燃气设施安全检查。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西宁市城乡建设局对该液化石油气企业处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青海省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挖破燃气管道案

2024年3月12日,青海省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施工时将庭院燃气管道挖破。经查,该物业公司未与燃气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城西区城乡建设局对该企业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和对施工人员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大通某燃气公司未按规定巡查、维护燃气设施案

2024年6月5日,大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大通县某燃气企业未对城关镇某商业区燃气管道定期开展巡查、维护,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大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燃气企业处以责令限期整改、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大通县某液化气站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案

2024年6月5日,西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督导检查时发现,大通县某液化气站气瓶存储区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事故安全隐患。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大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液化气站处以限期整改、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西宁某配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案

2023年12月27日,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执法检查时发现,西宁某危化品运输配送企业一驾驶员在危险货物运输途中存在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行为。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对该运输企业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西宁某配送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2023年10月26日,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对西宁某配送企业所属车辆开展线上抽查时发现,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对该企业处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甘某某等非法存储液化气案

2024年2月1日,大通县公安局在长宁辖区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时,发现5处非法存储液化气瓶窝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通县公安部门扣留钢瓶350个,并对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的4名违法行为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对犯罪嫌疑人甘某某刑事立案,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经法院审理对甘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案例八:非法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团伙案

2024年7月19日,城东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人员在某工地彩钢房发现一处“黑瓶”窝点,经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破获一起非法存储、运输、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团伙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捣毁窝点5处,查获液化石油气瓶216个,液化石油气约3.2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门对3人处以行政拘留,没收非法液化石油气钢瓶,对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刑事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九:某家电百货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案

2024年3月22日,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家电百货店在售燃气灶具产品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销售的“OPAICN”牌家用燃气灶具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家电百货店处以罚款160元行政处罚,没收“OPAICN”牌燃气灶具1台。

案例十:某燃气设备公司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强制性目录的产品案

2023年5月22日,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西宁某燃气设备公司正在售卖的2台燃气采暖热水炉、8台燃气灶具均未张贴3C认证标识且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燃气设备公司处以责令限期改正、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青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盲目施工挖破燃气管道行政处罚案

2024年7月5日,青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西宁市城中区西门口体育健身圈进行管网改造施工,在未探明地下管网且夜间施工照明不足的条件下,盲目施工导致燃气管网支管道破损穿孔,造成燃气泄漏。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城中区城乡建设局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分别作出罚款5万元、5000元和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青海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施工挖破燃气管道行政处罚案

2024年8月31日,城西区世通名城小区因第三方施工导致天然气管道受损,造成燃气泄漏。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城西区城乡建设局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分别作出罚款5万元、5000元和2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西宁晚报  作啸宇

编辑:易娜  责编:鲁东  监制: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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