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熊孩子的一个行为
家长可能追悔莫及
日前
“西昌发布”通报
两起由未成年人引起的火情
家长需赔偿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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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时43分,四川省西昌市马道街道办家园社区发生森林火情,经各级各类队伍213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18时许全部扑灭。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就读于西昌市某小学的吉好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邀约李子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沙某某(男,彝族,现年14岁)一起到马道铁路公安处家属区背后燃放烟花,引燃杂草而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为0.3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损失30万元。
四川省西昌市开元乡开元村2组村民沙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某(女,彝族,现年11岁)、阿忠某某(男,彝族,现年6岁)在裕隆回族乡马国鱼塘旁山沟里放羊时,多次用打火机点燃树枝玩耍。
16时50分,第6次点燃树枝后风势增大,山火迅速蔓延而引发火灾,经各级各类队伍410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全部扑灭,过火面积9.4397公顷,造成经济损失115万元。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火灾损失115万元。
森林防火牢记“十不准”
01
不准携带火种进山。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
02
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野外生火取暖很容易让人麻痹大意,如遇大风天气,极易引燃周围的植被,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03
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一个小小的烟头,足够点燃一片绿色的森林,不要小瞧随手乱扔的一个烟头,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04
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不要贪图一时的趣味而忘了保护我们的家园。
05
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祀,不在林区上香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不经意的一个火星,也许会成为一场生态灾难的开始。
06
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放火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会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07
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监护人应加强管理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玩火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到无论何时都不玩火。
08
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烟头虽小,但其表面温度一般都在200℃至300℃,中心温度可高达700℃至800℃,很容易引燃森林植被。
09
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的同时,不经意间掉落的小火星,可能引燃周围的植被,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破坏生态环境。
10
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凡接到森林火灾扑救命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科学扑救。
森林火灾逃生自救小贴士
▶ 应逆风逃生,切忌顺风逃生。
▶ 附近有水时,最好把衣物浸湿捂住口鼻。
▶ 被困在半山腰时,应快速往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
▶ 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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